我国即将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生态环境保护也将进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阶段。面向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远景,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至关重要。
不断发展的环境与经济关系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是一部不断调整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历史。
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进入了加快工业化的时代。由于工业化起点低、底子薄、发展方式落后,带来了越来越突出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称为生态环境问题。由于生态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方式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80年代初期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战略方针,核心思想是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和统一起来,两者兼顾,保持平衡。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先进的思想,很有价值。
在这个方针指导下,中央和地方成立了各级环境保护机构,国家出台了大量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使环境保护事业逐渐发展起来。那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无到有、摸索前行的岁月,充满了激情和创新,逐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环境保护框架体系。但是,在当时的发展阶段上,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高,环保知识相当缺乏,环保科技手段有限,经济支撑能力不足,环境保护成效跟不上经济发展带来环境问题的速度,两者关系失衡越来越严重,很长时期内生态环境状况都是“总体还在恶化”。那个时期的环境保护,面对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只能去努力追赶和平衡,这可以看作是“环境平衡经济”的时期。
进入21世纪,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生态环境问题压力更大。为了改变环境保护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三个转变”既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转变,也是环保工作的历史性转变。为此,国家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努力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
从“十二五”开始,国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约束性指标,修订实施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环保法律,推行重污染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等,这些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倒逼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连年下降,环境与经济严重失衡的局面得到缓解和纠正,经济发展方式开始朝着绿色化方向转变,这可以看作是“环境优化经济”的时期。
新的战略取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了全局性、转折性、历史性变化,生态环保的思想认识程度、污染治理力度、制度出台频度、监管执法尺度、环境改善速度,都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国家采取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清理散乱污企业、对重点地区进行强化督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制更换清洁能源(煤改气、煤改电等)、对失职者进行严格追责问责等强力生态环保措施,使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得到优化,企业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设施得到更新,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减轻了生态环境压力。生态环境质量出现趋稳向好、持续改善的局面,很多生态环境问题顽疾在强势环保压力下得到解决,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绿色发展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这个重要论述指明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着力点。绿色发展是连接“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绿色之桥,是环境与经济深度结合、融为一体的结果。可以看到,这是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关系的一个新境界,今非昔比。环境优化经济,经济反哺环境,二者相互倚重,相得益彰,开始形成融合共赢的逻辑关系。尽管这种正向的良性关系还是初步的,还不稳固,但已经有了现实的基础,其积极效应正在逐步放大,前景可待,这可以看作是“环境与经济相融合”的时期。
“十四五”将是环境与经济更加深入融合的时期。在绿色发展的旗帜下,生态环境保护不仅要在经济发展的外围提出要求、形成压力,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而且要长入到经济发展过程之中,提出绿色经济发展的方案,引导和督促行业、产业、企业进行绿色转型升级,这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要的战略取向。
例如,在强势环保全面推动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后,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出路必然是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特别是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的调整。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中已经得到了体现,如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战役安排中,结构调整都排在重点任务的前列,这是非同寻常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了淘汰落后产能的量化指标。我们在京津冀某市督查中看到,近几年来在结构调整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传统工业仍担当主力,钢铁、化工、火电还有扩大规模的趋势,城区中分布着大量工业园区,大量中小企业举目可见,使得人口集中的城区内生态空间偏小。在这样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下,即使每个企业都达标排放,总体排放量仍然超过环境承载能力,说明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必须在结构调整上下大力气,这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
调整经济结构是经济发展部门的主要职能,长期以来这些部门在推动经济效益为导向的结构调整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和推进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结构调整,这是一个新命题,这种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主动介入和协作是双方都需要和欢迎的。
整装扬帆再启航
上世纪80年代末,环保事业正处在艰难探索之中,国家在经济条件很紧张的情况下,成立了国家环保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名称中专门加上“环境与经济”,就是为了突出其环境与经济相结合的特殊定位。中心的主要任务是集中研究与环境问题有关的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战略思路和政策建议。
中心成立以来,在理论创新、基础研究、政策设计、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其提出的“从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转变到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理论观点,为国家提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和同步的新方针提供了理论支撑。在资源价值核算、环境经济评价、资源定价机制、环境保护战略、国外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借鉴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了新颖的思路和建议。围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主题进行的诸多政策设计,包括宏观环境保护理论、绿色发展战略、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环境经济政策、绿色金融政策、环境与贸易政策、公众参与政策、环境与健康管理等,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直接支持。中心还在国际环境会议和国际环境公约谈判中努力转播中国环保理念和政策,为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了力量。中心参与了国家环境保护体制改革设计,自身也发展成为环境保护队伍中一支负有特殊使命的力量。总之,中心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中诞生,伴随和见证了这项伟大事业的发展,并在其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成果斐然,可喜可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这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共同路线。政研中心作为以环境与经济相结合为初心的政策研究机构,过去在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同发展上做了大量工作,现在则在推动绿色发展上担负着新的任务,得到了新的发展空间。祝愿中心把握好这个机遇,在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全面政策支持的同时,不改初心,深耕细作,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上做出更大的成绩。
作者系生态环境部督察专员,原任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