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首届中国商业秘密保护高峰论坛”15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关注商业秘密保护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律师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围绕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进行了探讨。
创新引领发展,科技成就收获,科技创新、专利、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紧密相连。当前,一些品牌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已经见诸报端。企业中存在研发成果泄密、技术秘密泄露、竞争对手窃密、随意跳槽侵权、客户名单“飞单”、电子数据披露等高危风险,使企业家与投资人普遍感到担忧,逐渐成为妨碍我国企业科技创新的“绊脚石”,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表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与重视,特别是在我国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营商环境的今天,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组长孙勇表示,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形势复杂。
全球范围内包括侵犯商业秘密在内的侵权假冒总体依然多发高发,互联网领域尤为突出,已成为世界性的难题。由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往往比其他侵权行为更为隐蔽,其保护难度明显加大,执法监管面临新的考验。
与会专家认为,搞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一是需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二是需要有关部门紧密协作;三是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四是需要权利人积极参与;五是需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杨红灿表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也将进一步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积极促进和保护企业的创新发展,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也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既要积极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社会治理等手段加强对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的大保护、严保护、快保护。也要抓紧研究探索建立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鉴定制度,重点防控人才引进中的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风险。还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预防重大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维护良好竞争秩序。更要进行引导和推动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防范企业间的商业秘密纠纷。
为了尽快使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能力与水平接近或赶超世界发达国家,加大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标权违法犯罪行为,法制日报社在“首届中国商业秘密保护高峰论坛”上启动“品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计划”,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倡议发起“中国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并举行仪式。华为、阿里巴巴、腾讯、360、西门子(中国)等品牌企业积极响应,成为法制日报社首批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