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行动方案》在去年“外资24条”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从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增强开放平台效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出了20项政策举措,将于2025年底前落地见效。此举充分释放了中国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表明了中国政府坚持以实际行动提振各国企业投资中国、共享发展机遇的信心和决心。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自由贸易试验区在稳外贸、稳外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上半年,22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达到1039.6亿元,进出口总额达到4.1万亿元,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20.8%的外商投资和19.5%的进出口。《行动方案》强调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要求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打造吸引外商投资高地。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外资准入领域加大压力测试,持续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在全国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起步最早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发挥了“全国率先、全国标杆”的作用。目前,上海外资企业已超过7.5万家,实际使用外资累计3500亿美元,外资企业创造了上海近3/5的货物进出口总额、2/5的工业产值、1/3的税收、1/4的GDP和1/5的就业。上海自贸试验区成为外资进入中国的开放枢纽门户,为国际合作塑造了互利共赢的示范。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加快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上海自贸试验区应从五个方面着力,更好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增强开放平台效能,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推动外贸外资稳定发展。
一是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率先试点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率先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在知识产权、数据流动、技术转移等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全球企业集聚。
二是加强全产业链集成创新,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外资企业已成为中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贸试验区应积极打造外商投资高地,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发展我国新质生产力。上海自贸试验区应以张江综合性科学中心以及各类大科学设施、国家实验室等为支撑,重点引进高技术领域外商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人工智能、数字人民币、高度自动驾驶、氢能等新兴产业。深化产业科技创新合作,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投资设立研发中心,与自贸试验区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落实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在临港新片区试点量子科技、基因治疗等前沿产业外资准入,探索智能网联汽车数据跨境安全评估机制等。
三是加强优质金融服务供给,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在跨境资产证券化、离岸债券发行等领域率先试点,加强跨境资金清算、结算服务,丰富跨境金融产品种类。引导更多优质外资长期投资我国上市公司,率先试点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等政策举措,进一步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领域的制度型开放。引导各类基金与外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合作,支持在华外资企业扩大投资经营规模、深耕中国市场。强化金融监管框架,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吸引更多国际资金流入。对重点领域外资企业实施“白名单”制度,提供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便利,允许跨国公司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四是促进外资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提高数据要素价值转化。加快国际数据合作平台建设,优化数据流动效率和安全性。实施差异化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支持政策和技术合作政策,鼓励外资企业将创新性数据引入中国市场,最大限度激发数据价值。推动长三角区域数据流通一体化,建设区域级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研发数据、生产数据、消费数据实施差异化流动规则。探索建立数据确权定价机制,发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信托等新型交易模式。
五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现代市场体系。持续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修订新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减相关清单事项。加大涉外商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接国际高标准知识产权规则,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组织开展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落实好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国民待遇,以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上海开放型经济再上新台阶。(作者:国声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