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1日,沈阳市“创城促振兴 创建惠民生”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场召开。
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刘耀国介绍,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生态环保、招标投标、家政服务等20余个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有效提升了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创新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以企业信用作为担保,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模式出资并出具保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该制度为全国首创。截至目前,共有29家企业纳入“信用保函”试点企业清单,累计出函96单,为企业节省保费13万元,释放流动资金1800万元。
此外,为了推进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化,2021年,该市开展了社会信用立法课题研究,梳理了全国各省、市已出台的信用法律法规,组织了立法座谈和调研,并已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了社会信用立法意见和建议,在充分汲取了各地经验做法和各位专家以及公众意见后,目前已形成了《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基本规则、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信息应用、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保护信用主体权益、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及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作出规定。目前该条例已纳入2022年沈阳市人大立法调研计划,争取于2023年正式出台。同时,拟以条例的基本架构及核心内容为基础和标准,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相关城市协同立法,统一立法进程,统一发布时间,节约立法成本,力争成为全国首个社会信用协同立法都市圈,为国家实现跨区域信用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