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山西省水利厅获悉,日前印发的《全省河湖建设管理专项行动(2021-2023年)三年提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从推进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和督促各市开展“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探索建立河流治理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等五方面来完成未来3年全省河湖建设管理的提升目标。
《方案》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全省河湖建设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山西省水利厅2021年“1351”工作部署和全省水利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年”工作要求,促进河湖管理“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档次”,要按照“两山七河五湖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战略举措,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提高政治执行力和落实“13710”制度为牵引,突出抓好“七河”“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和中小河流治理三个主攻方向,扎实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幸福河湖创建三项工作,持续开展汾河、永定河生态补水,努力探索河流综合治理投建运管机制、生态补水管理、黄河采砂机制创新、生态修复产业化试点四项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建设管护长效机制,促进河湖管理提档升级。
《方案》结合目前全省河湖建设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四大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全省水利工作“1351”工作部署,围绕“七河”“五湖”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和河湖管理工作要求,将《2021年各市河湖建设管理目标任务清单》分解细化。
二是实行标杆管理,分类制定推进措施。在“七河”“五湖”、中小河流以及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幸福河湖创建方面,实行对标先进、对标一流,做到学有榜样、干有目标,特别是要分类制定推进办法和措施;在河流生态治理上,按照市县主体、市场运作原则,突出抓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建设,带动汾河及其他六河项目推进。
三是加强协调调度,强化检查督办。建立河湖建设管理包联、月调度工作制度,制定项目检查计划,持续开展“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问题加大监管力度。
四是强化河长履职,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以《2021年各市河湖建设管理目标任务清单》作为主要考核内容,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制定考核细则,力争考实考细。(记者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