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全省文化和旅游综合收入要跨越万亿规模。这是山西省大力实施文化旅游强省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加快把文化旅游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水平和牵引带动作用要明显增强,给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旅游行业以巨大鼓舞。
实现景点游向全域游转变,是旅游业适应新形势、形成新业态的需要。大力推动全省域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山西省重任在肩,一直在努力。2019年11月,山西获批成为全国第8个省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截至2020年12月,在已公布的两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上,山西省洪洞县、阳城县、平遥县和泽州县、壶关县、永济市、武乡县先后上榜。
创建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必须为游客提供丰富的产品供给,既要打造高品质核心吸引物,也要培育多种新型业态。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三大世界文化遗产地及皇城相府、绵山、雁门关等国家5A级旅游景区,要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建成功能完善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同时还要推进基础较好的景区晋升更高等级旅游景区,推动旅游资源丰富、客源基础较好、旅游设施配套、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建立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低空旅游、冰雪旅游、徒步穿越旅游等文旅新业态。
到2025年,山西省级旅游度假区要达到50家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要创建1到3个,打造一批宜居宜游、宜业宜养的特色文化古村落、乡村民宿度假区,“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等乡村旅游品牌要力争达到500家。届时,全省70%以上县(市、区)创建工作要完成省级初审验收。对此,我们充满信心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