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在反腐败斗争中,舆论监督具有宣传引导、教育防范、监督促进、警示威慑和揭露与检举揭发等作用。然而,从反腐败视域来看,舆论监督却面临着智能传播时代所呈现出的网络媒体自身缺陷凸显、舆论监督权滥用、专门化法律法规缺失等挑战,存在主体错位、权责不清、力度不够等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新理念,加强并优化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作配合,加强对舆论监督的引导,构建舆论监督的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推行相关立法,能够加大舆论监督应对挑战、解决问题的力度。
关键词:舆论监督;反腐败;媒体;网络
从实践来看,舆论监督是一种社会行为,是媒体拥有运用舆论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公共准则方向运作的权利。从反腐败的角度而言,舆论监督则是媒体代表公众对权力运作尤其是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进行的监督,是运用权力来监督权力。
舆论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舆论监督是反腐败不可或缺的锐利武器,充分认识和发挥舆论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舆论监督贯穿于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中,与其他监督贯通起来发挥合力,有利于助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同时舆论监督在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其自身虽然并无强制力,但却可产生无形的、强大的力量,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和监督作用,使行为主体强化“自律”意识,从而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纠错。
一般而言,在反腐败斗争中,舆论监督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具体形式:一是媒体在第一时间以图文形式进行客观报道,力求使权力于阳光之下运行;二是媒体以文字评论和漫画的形式对权力滥用进行抨击和谴责;三是媒体以调查性报道等特殊的新闻文体和节目类型深入揭露腐败案例和现象;四是通过媒体或(网络)平台对腐败现象进行检举揭发。通过但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形式,舆论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如下功能。
1.引导和宣传。引领导向,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之一。舆论监督是媒体及新闻工作者对某一事物的意见、态度及评价,既带有较强的主观倾向,又表达出其对正义或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正规化、秩序化的价值追求。舆论监督的主体是媒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专业性。舆论监督的对象和内容具有广泛性,具有选择性。二者结合能够有效吸引公众注意力,从而起到引导和宣传 作用。媒体的宣传左右着公众的视线,潜移默化影响受众,为受众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指引。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宣传反腐倡廉典型,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等。
2.教育、防范和督促。思想政治教育,是党的传家宝,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是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教育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自觉抵制侵蚀,自觉抵制诱惑与“围猎”,防患于未然,从思想上解决“不想腐”的问题。开展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法治观,从思想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牢笼,从思想上解决“不敢腐”的问题。媒体报道的先进典型,可以督促受众向典型学习。媒体揭露的不良现象,可以教育他人引以为戒。媒体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的理论阵地、思想阵地,舆论监督是教 育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有力武器。
3.威慑和警示。媒体通过对贪腐事件和腐败现象进行报道或揭露,警醒世人,对心存不轨者形成威慑,使之心有畏惧,对有贪腐迹象之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造成心理威慑。媒体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如播放警示教育片、报道剖析经典案例,警示党员干部不越轨、不伸手、不贪腐。从部分贪腐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情况来看,查究迫使其主动投案自首的原因,媒体警示教育确在其中起到了很 大作用。
4.揭露和检举揭发。媒体通过设置“曝光台”等相关栏目或者通过对贪腐事件进行报道等方式揭露腐败现象,通过公布举报热线或有关部门电话对腐败分子进行检举揭发。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及运用,网络舆论监督 成为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此外,网络媒体还为检举揭发腐败分子或事件提供了平台。除纪委监委、巡视办等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官方举报、检举网络平台之外,随着微博、微信及其他自媒体的兴起,非官方运营的自媒体也成为检举揭发、揭露腐败分子或事件的途径之一。
5.有助于形成监督合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将舆论监督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助于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能够进一步挤压腐败空间,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作为监督体系中重要一环,舆论监督制度自身的健全完善,有助于整个体系的健全完善。
反腐领域中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舆论监督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反腐败斗争的角度审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传统的舆论监督方面,如报刊监督、报纸批评等方面,问题表现明显。首先,舆论监督的主体错位。舆论监督的主体是全体人民,记者、编辑等媒体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长期以来,公众把舆论监督看作是媒体的监督,媒体把舆论监督看作是记者、编辑的监督,从而造成舆论 监督主体错位。人民群众本该积极参与,但却在舆论监督中缺位,从而削弱了舆论监督的力量。其次,舆论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权责不清。舆论监督政府和官员腐败,往往出于媒体人职业操守和道德,而非出自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至于舆论监督该做什么及如何做,并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造成权责不清,引发舆论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缺位及不作为。再次,舆论监督力度不够。舆论监督流于表面化、形式化,事后批评多,批评基层多,常鞭笞“死 老虎”。此外,媒体从业人员尤其是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舆论监督质效。
当前,舆论监督已不再局限于报刊监督、报纸批评范畴,而是响应时代的最新发展和变化,具有了新的形式或方式。随着智能传播时代的到来,网络飞速发展,网络媒体凭借自身技术优势,带动了舆论监督变革,打破了传统媒体信息垄断格局,公众成为舆论监督的真正实施主体。随着步入“智众时代”,由于网络媒体客观存在的缺陷,在舆论监督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网络媒体信息良莠不齐影响舆论监督效力。在网络媒体中,网络的开放性使得“把关人”难以起到在传统媒体中的作用。网络空间的虚拟性,部分网络媒体的商业性,使得部分网络媒体信息发布随意性大且质量不高。良莠不齐的信息,增加了公众甄别信息的负担,降低了网络媒体公信力,严重削弱其监督效力。
其次,易发生舆论监督权的滥用。网络具有开放性,公众在网络上进行信息传播或表达自身观点时相对随意,容易出现非理性表达。非理性的情绪表达容易引发“网络暴力”,甚至会破坏舆论监督的正义性,发生舆论监督权滥用现象。此外,媒体在进行批评报道中,可能会进行“媒介审判”,常以舆论监督的名义,扮演裁判官的角色,轻易地给案件定性或给涉案人员定罪。这种行为,是媒体职责的错位,严重干扰了司法公正,也是监督权滥用。网络媒体的特性,更容易发生“网络媒介审判”。网络媒体的主体以普通公众居多,容易引发“道德审判”,发生监督权滥用,甚至很可能会影响执法、司法。
再次,缺失专门化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支撑和规范。在反腐败斗争中,网络舆论监督缺乏规范化的法律支撑。目前,通过网络媒体或平台对贪腐现象的曝光、举报和对官员行为的监督,缺乏明确的完善的细化的法律法规依据。对于网络舆论监督主体及客体如何规定,也缺乏专门的详尽的法律法规。另外,对于权利滥用行为,也缺乏专门的法律惩处规定。
反腐领域中完善舆论监督的策略
纵然,舆论监督面临着互联网飞速发展带来的种种挑战,也存在主体错位、权责不清、力度不够等不足,我们却无法否认其是反腐败斗争利器这一事实。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今天,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舆论监督这一优良传统,并且,要采取适当的应对策略,使其更加完善,以便其进一步发挥自身效能。
1.我国的舆论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媒体代表公众规范化行使舆论监督权利,舆论监督规范化运行,都离不开党的领导。舆论监督必须以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舆论监督开展反腐败斗争,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也必须以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树立正确的舆论监督新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这鲜明地提出了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辩证统一理念。这一理念,是舆论监督的根本理念,是贯穿舆论监督始终都要坚持的正确理念。我们对于舆论监督在思想理念或许尚存些许模糊认识,“对立论”“抹黑论”“家丑论”等老旧且错误理念仍然作祟。媒体从业者、媒体及公众,必须摒弃舆论监督的老旧及错误理念,牢固树立并坚持“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这一正确的新理念。
3.必须加强并优化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作配合。用舆论监督进行反腐败斗争,其本质是用权利监督权力。由于其自身没有强制性,单靠舆论监督并不能拔除腐败毒瘤。媒体必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实现协同运作,才能更加有效地与腐败分子、腐败现象作斗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把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诸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并增强合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才能构建出完善的监督体系,才能更有利于反腐败斗争的开展。
4.加强对舆论监督的引导,构建舆论监督的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作为构建关权所用的制度之笼的重要元素之一的舆论监督也必须要在制度轨道上有序行驶。为防止舆论监督权利滥用,必须加强对舆论监督的有序引导,使其规范化运行,建立有效的舆论监控机制。加强对网络舆论监督的规范化管理和引导,真正把网络建成反腐阵地和平台,引导网民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对舆论监督进行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构建舆论监督的监 督机制。为整治舆论监督权利滥用、错用等,构建惩戒机制。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舆论监督必须坚持自身在防腐拒变上过硬,因此,有必要营造风清气正的媒体(包含网络媒体)行业风气和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结 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针对前文论及的舆论监督面临的挑战与存在的不足,抑或是笔者未论及的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是根本途径。推行相关立法,制定舆论监督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或许能够有效解决问题。近年来,我们对“舆论监督”进行了规范化法制化探索,为推行舆论监督立法打下了基础。2004 年2月,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中列入“舆论监督”,将其规范化和制度化。2005 年4月,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进行了规范。2009年12月,最高法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使舆论监督走上了依法依规的制度化轨道。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监督,解决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制定舆论监督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并使之逐渐修订完善,才是根本之道。
参考文献
[1] 邓绍根.从新名词到关键词:近代以来中国“舆论监督”观念的历史演变[J].新闻大学,2019(11).
[2] 李晓明,徐国聪.论舆论监督在控制腐败机制中的价值与功用——兼论我国舆论监督的法治完善[J].法学杂志,2009(02).
[3] 包国强,黄诚,万震安.“网络失智”:智能传播时代网络舆论监督的“智效”反思[J].湖北社会科学,2020(08).
[4] 范松青.论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J].新闻战线,1998(12).
作者:牧歌系湘潭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秘书长 ;马少猛系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
来源:《传媒》2021年第6期,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AZD1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