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广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教授 蒋银华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同步推进。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这种辩证统一以人民利益、人民意志为连接点,鲜明地体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伟大实践之中。
□在宪法全面实施进程中,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引领,深刻理解宪法是党治国理政最具权威性的依据。认识到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按照集中了最广大人民意志的党的根本主张来治国、来执政,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总结,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巩固和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强调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中,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的制度优势。这也从“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上,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
十八大以来的宪法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鲜明地提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的历史性判断,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完善发展,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宪法宣誓将忠于宪法、捍卫宪法、遵守宪法的誓言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有效实施。宪法宣誓不仅有一种仪式和象征意义,更是一种承认宪法的重要性、最高性和根本性的必要机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彰显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树立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体现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治国关键是依宪治国的价值观。
完善国家象征与标志等宪法制度。国家象征与标志宪法制度,能够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体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积极推动宪法基本制度的贯彻实施。这体现在国家象征与标志等宪法制度上,就突出表现为国旗、国徽、国歌等宪法制度的贯彻实施,以及国旗、国徽、国歌意识的社会培育。通过宪法制度贯彻实施与意识培育的共同作用,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宪法制度的贯彻落实。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基本宪法制度,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积极影响。并深刻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执政规律、国家治理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发展,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明确党的领导和依宪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和依宪治国的关系本质上是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并严格做到党自身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宪治国,就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党的执政地位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同步推进。为此,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这种辩证统一以人民利益、人民意志为连接点,鲜明地体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伟大实践之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把依宪治国和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是符合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需求、能够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充分体现出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双重优势。
正确引导依规治党与依宪执政的关系。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法治思维,把党的一切活动法治化、制度化,推进党的执政制度与宪法和法律制度的统一,使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与依法治国方略相统一,维护宪法权威。国旗、国徽、国歌等宪法制度的贯彻实施,以及各项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都深刻地体现出从严治党、依宪执政、贯彻落实宪法制度的决心和意志。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依宪执政制度,是新时代应对各种风险考验、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还要应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贸易保护主义等国际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进一步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指引作用,才能够巩固党的领导同新时代国家发展、人民要求之间的紧密关系,才能把依宪执政制度落到实处。
正确把握制度改革与法治稳定的关系。宪法制度的重要意义,既体现在根本性、全局性方面,更体现在稳定性、长期性方面。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史表明,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为此,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其本质就是强调在人民中心思想下把握改革、在法治稳定中推进制度改革、在宪法制度完善中保持法治稳定、在法治稳定中统筹制度改革。由此观之,宪法制度的完善发展,既要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要遵循宪法的发展规律。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宪法制度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总结了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中国实践的光辉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重大历史性飞跃。在新时代,我们应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等宪法制度。
要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制度意涵。2018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以宪法高度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当前以及今后的宪法制度发展,都有着重大的政治引领意义、理论指导意义、实践指南意义。为此,法学界急需深入系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邃内涵,在学理层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宪法制度完善发展的重大影响,从学理与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全面提升。
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支撑,统筹推进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相统一,并把“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作为执政党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和出发点,凸显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地位。在宪法全面实施进程中,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引领,深刻理解宪法是党治国理政最具权威性的依据。认识到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按照集中了最广大人民意志的党的根本主张来治国、来执政,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宪法制度的巩固和发展,离不开人民的支持、离不开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持续进步,更离不开先进思想的理论指引。在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国宪法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奠定了坚强的理论基础,必将对宪法的全面实施产生重大且长远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