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李佐军、黄俊勇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又明确指出“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但目前,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理论基础还较薄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突破的难点还很多,进一步做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和实践工作仍是非常迫切的任务。
做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产品是人类从自然界获取的生态服务和最终物质产品的集合,既包括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体、安全的土壤、良好的生态、整洁的人居等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还包含可通过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进行经营开发的物质供给类产品(如农产品)和文化服务类产品(如旅游景区)。当前加快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研究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解决“就是”的问题,就需要对生态产品的价值进行核算。有了生态产品价值的核算,就可以对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或绿色发展成效进行评价、考核和奖惩,就可以更快地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就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二是有利于将资源环境作为生产要素在发展过程中集约利用。只有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清楚,才能将资源环境变成一种可衡量、可比较的生产要素,才能将其纳入经济核算体系,才能建立起较完整的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评价体系,才能形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三是有助于建立全社会保护资源环境的理念。长期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之所以能源资源浪费较严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较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生态产品的价值没有核算,带来了很多“公地悲剧”。只有将生态产品的价值核算清楚,才能使全社会认识到资源环境的真正价值,才能使大家自觉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几种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代表性方法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些高校等机构的研究人员围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形成了GEP核算、绿色GDP核算、生态元核算3种代表性的核算方法。
GEP核算。GEP的全称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一个地域或流域的生态系统为人类所提供的生态产品的总和。GEP核算方法用于计算生态系统为人类生存发展所提供的一系列产品的总值,包括生产系统产品价值(EPV)、生态调节服务价值(ERV)和生态文化服务价值(ECV)3部分,并将3部分的价值用货币形式表示出来。GEP核算方法覆盖全面,是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可以将各类生态系统的生产总值量化,衡量和展示生态系统的状况及其变化。
绿色GDP核算。绿色GDP是指在GDP的基础上扣除自然资源耗减和生态环境污染损失后剩余的国内生产总值。具体包括将土地、矿产、森林、水、海洋等资源的投入成本,以及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环境成本纳入核算体系,将这部分成本从GDP中扣除,得到绿色GDP。绿色GDP是对现有GDP的绿色化,与GDP结合度高,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既能体现经济发展的总量和质量,又能反映绿色发展的目标和状况。以绿色GDP开展经济绩效和生态环境绩效核算,可以改变单纯追求GDP的政绩观,有利于实现绿色发展。
生态元核算。从经济学角度看,价格不是核算出来的,而是在市场交易中形成的。基于生态元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是以生态系统的调节服务价值为核算对象,以太阳能值作为基础,将生态元作为核算基本单位,用生态元表征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物量,然后通过市场交易发现生态产品价值的价格。生态元核算方法将不同生态系统的调节服务价值通过统一的生态元实物量量纲显示出来,进而通过交易发现生态元的价格,即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给人类带来效用的价格,其价格发现机制科学合理,应用前景广阔。
以上3种代表性核算方法各有优势,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运用。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难点
一是生态产品类型多样,差异明显,难以进行统一核算。一方面,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市场化程度的生态系统来说,其生态产品价值的核算方法多种多样,要形成统一的价值核算体系难度较大。从市场化程度来看,既包括已市场化的生态产品,如农产品供给基本上是市场化的,其市场价格就是生态产品价值的体现;也包括未市场化的生态产品,如涵养水源、释放氧气等就尚未市场化;还包括部分市场化的生态产品,如固碳功能在有些地方就有市场定价,在另一些地方则没有。另一方面,基于不同方法得出的核算结果缺乏可比性。由于生态产品类型多样,对不同核算对象需选取不同核算方法,同一种生态产品可有几种不同的核算方法,核算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算方法,导致核算结果缺乏可比性。这一点在GEP和绿色GDP核算中尤为突出。
二是生态产品往往是有机结合的,难以分开核算价值。价值往往是多种生态产品的综合体现,难以将不同类型生态产品分开核算价值。例如自然观光旅游产品,其价格为游客对旅游景区及其服务的付费,但该产品的价值是多元的,既包括优美景观的价值,也包括清新空气、干净水流的价值,还包括酒店、交通设施等人工建设部分的价值。只有由多种生态产品提供的综合效用才形成最终价值,而这些价值在实际核算过程中难以剥离开,难以分门别类进行定量核算。
三是生态产品的受益主体难确定,加大了核算难度。局部生态系统产生的价值会产生移动,某地生态环境改善后的受益主体不限于本地,甚至主要不是本地受益,而是下游或下风地区受益,这就是生态产品的“正外部性”。效用的外溢造成生态产品供给者和受益者身份难以确定,没有了主体,价值自然难以实现。如某些生态产品的价值具有全球性,固碳功能就可以缓解全球气候变化。某些生态产品的价值则具有区域性,如涵养水源的价值可以覆盖流域经过的区域。由于生态产品价值的受益主体不同、受益主体范围不同,导致核算价值量差异较大。
四是对于未市场化或未完全市场化的生态产品,部分价值核算方法不适用。对于完全市场化的生态产品,其价值就是市场价格。但对于未市场化或未完全市场化的生态产品,其价值核算则很复杂。目前在各地试点中,对于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应用较多的是GEP核算和绿色GDP核算,其核算方法主要是影子工程法、支付意愿法等间接方法,用核算出的价格来表示生态产品的价值,其价格是算出来的,并不是市场交易的结果。因此,一些地区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往往主观性较多,核算结果难以进行实际应用。
五是基于市场化交易发现价格的核算方法,缺乏制度支撑。基于生态元的核算方法,聚集未市场化的生态调节服务类产品,把调节服务生态产品所产生的实物效用量通过生态元表征出来,然后通过建立市场对生态元进行交易,从而得出调节服务生态产品的市场价格。方法符合经济学基本原理,但由于目前支撑市场化定价的法律规则体系尚未形成,故基于生态元核算方法的生态产品确权和交易尚处于理论探索阶段。
进一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对策建议
第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对现有的各种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进行综合研究,比较不同核算方法的优劣。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配套相适应的价值核算方法,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为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提供核算理论和方法支撑。
第二,对生态产品核算价值进行动态更新。由于生态系统不同于经济系统,仅用经济学方法对生态系统进行核算往往很难及时准确反映其价值,特别是当人类对生态产品的偏好随着时间和新信息的出现而发生变化时,更有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因此,需要利用大数据系统,对生态产品价值进行动态更新,以便得到更精准的价值核算结果。
第三,加快对生态产品进行产权界定。实现生态产品实物量到现行货币的转换,需要经过“确权”“入市”“交易”等环节,在基于“生态元”的价值核算体系中该过程尤为重要。建议选择一些区域进行试点,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进行产权界定。在试点后再进行推广,逐步建立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