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阶段后,我国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逐步建立起脱贫攻坚制度体系,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但也要看到,从现在到2020年,只剩下两年多时间。从取得决定性进展到实现全面胜利,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真抓实干、齐心协力、尽锐出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攻克最后堡垒,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4亿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将脱贫攻坚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真抓实干、齐心协力、尽锐出战,坚决攻克最后堡垒,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
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阶段后,我国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逐步建立脱贫攻坚制度体系。经过不懈努力,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9899万减少到2017年的3046万,贫困县由832个减少了153个,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贫困地区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0多万公里,解决了1400多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易地扶贫搬迁870万贫困人口,危房改造700万贫困农户,自然村通电接近全覆盖,71%的自然村通上宽带,完成9.7万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累计救治420多万大病和慢性病贫困患者,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显著改善。
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贫困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2个百分点。集中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有效促进了新业态、新产业发展,贫困地区一大批特色优势产业得到培育壮大,发展动力明显增强。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和退耕还林等,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认真落实扶贫有关干部政策,截至2017年底,累计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43.5万名,驻村干部278万人次。组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贫困退出和大规模轮训,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深化扶贫领域改革创新,逐步建立起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和考核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打赢脱贫攻坚战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从现在到2020年,只剩下两年多时间,脱贫攻坚已进入最为关键的阶段。脱贫攻坚战从取得决定性进展到实现全面胜利,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深度贫困问题依然突出。截至2018年9月,全国仍有670多个贫困县没有摘帽,其中有23个地市州贫困人口超过30万,5个地市州超过50万,特别是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三区三州”贫困发生率高达14.6%。2017年底各省区市确定的334个深度贫困县贫困发生率达11.3%,有1.67万个村贫困发生率超过20%,比全国贫困发生率3.1%高出好几倍。近3年,贫困县和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平均每年下降3—4个百分点。照此速度,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将十分艰巨。
剩下的贫困人口脱贫难度较大。截至2017年年底,因病、因残致贫人口分别占贫困人口总数的42.3%、14.4%,65岁以上贫困老人占17.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6.6%。特别是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陈规陋习尚未根本转变。随着贫困人口总数减少,内生动力不足的贫困人口占比从2015年底的11.3%上升到2017年底的13.2%,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
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滞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滞后,道路交通、通信设施、教育培训、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还存在不少短板。而且,在这些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成本高、难度大,实现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难度仍然不小。
扶贫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频繁填表报数和层层评估检查加重了基层负担。脱贫进度和脱贫标准把握不准,急躁情绪与消极拖延现象都有,盲目提高标准和随意降低标准并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贯彻精准方略存在偏差,有的发钱发物“一发了之”,有的统一入股分红“一股了之”,有的低保兜底“一兜了之”,而激发内生动力不够。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乡村两级“微腐败”多发,资金闲置浪费和使用不精准、效益不高问题突出,还有个别地方打着脱贫攻坚旗号过度举债。
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为有效应对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提供了政策指引。我们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攻坚。中央统筹重点支持“三区三州”,各省区市集中力量解决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乡镇和深度贫困村脱贫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扶贫支持力度,着力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为稳定脱贫创造环境和条件。对深度贫困地区进行跟踪监测和预警评估,开展工作督导。对深度贫困村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不走的工作队”,培育壮大集体经济。
提高精准扶贫的精准度有效性。在精准识别方面,要继续完善建档立卡,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为宏观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撑。在精准帮扶方面,要强化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和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干部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在精准施策方面,要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强劳力全劳力,要引导他们发展产业和转移就业,促进其稳定增收脱贫;对弱劳力半劳力,要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为他们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提供帮助;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病人残疾人,要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保障其基本生活。在贫困退出方面,要按照贫困退出标准、程序严格评估,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对摘帽贫困县、贫困村和脱贫人口,在攻坚期内相关扶贫政策要保持稳定,切实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组织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继续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的力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坚持把教育扶贫作为长远的治本之策,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构建完善的教育体系,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和均等化程度。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改善提升基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和医疗技术水平,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医疗保障措施,提高特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补齐基本医疗短板。
解决扶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从加强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制度、强化监督问责、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等方面入手,着力纠正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纠正和制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加强专项监督、社会监督,继续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开展常态化督导和经常性约谈,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基层干部脱贫攻坚能力。
谋划2020年后的扶贫工作。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先在脱贫摘帽县村实施,保持政策支持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只是消除了绝对贫困,缓解相对贫困将是长期任务。要尽早谋划2020年后的减贫工作,及时研究现有阶段性政策向2020年后过渡,向着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目标继续前进。(作者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