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阚道远

2020-02-02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王明世

  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要部署,并强调,“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这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代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全面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看到,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包括税收治理理念、税收治理体系、税收治理能力、税收治理方式等在内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既要准确界定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和实现路径,明确总体构思、设计基本框架,也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科学制定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总体要求,把握税收治理体系与税收治理能力的内在机理和关系,既要厘清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定位,着力构建完备的税收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税收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税收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又要改进税收治理方式,着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体制性、机制性和制度性创新,推动多元治理、协同治理,持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总的来说,要通过深入推进税制改革、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打好税收协同共治“组合拳”、提升队伍税收治理能力等举措,不断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

  深入推进税制改革

  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税收制度是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些年来,我国依法治税取得了明显成效,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深入推进税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既需要蹄疾而步稳,也需要科学谋划精准落子,扎实有序地推进税收立法,促进税收法定原则落地。要通过继续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调控功能、推进依法治税,以现代税收制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使其在财政收入筹集、分配调节、结构优化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加快税收征管改革

  税收征管现代化是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现路径。当前,税收征管面临补短板、强弱项、调结构等现实问题,亟待加快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推进包括税收征管体制、征管制度、征管机制等一系列改革,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一要持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税收征管资源,进一步巩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二要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改革。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抓紧税收征管法修订,明晰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面建立起符合现代税收治理内在要求的税收征管基本程序。三要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纳税服务,统筹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上做好“减法”,在后续管理上做好“加法”,着力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此外,还要完善税收监管体系,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增强税收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要加强大数据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加快税收数字化管理步伐,努力构建新型税收征管体系。

  形成税收治理强大合力

  税收治理现代化目标能否实现,依赖于多方努力。要深化共治、善治、法治理念,坚持多管齐下,通过多主体参与、多方面支撑,形成税收治理的强大合力;建立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司法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现代化税收共治格局。

  在这一进程中,要践行新发展理念,从多方位多要素切入税制建设,继续通过完善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等绿色税收政策,利用政策工具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打好税收协同共治“组合拳”。不断推进制度创新,鼓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注重加强纳税信用制度建设,在优化企业信用体系的同时,加快自然人纳税信用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社会综合治理的效能。

  提升队伍税收治理能力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提升队伍税收治理能力,是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一过程中,要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切实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要持续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牢固树立税收法治思维和制度底线意识。要持续打造具备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大力培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人才,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