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坚守职责定位,一体推进“三不”工作,以精准监督护航福建生态环保系统“党旗红”“生态绿”。
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两个维护”的坚定捍卫者,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积极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让初心和使命在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深处扎根。
落实政治责任,协助厅党组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级签订主体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签字背书、失职担责。做好“政治体检”,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巡视整改落实,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制定巡视整改措施,目前信访件全部办结。
强化日常监督,优化政治生态
修订完善《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联系协调暂行办法》,理清“关系图”,明确“责任田”,把握“分内事”。
一是加强重要事项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及依法行使职权的事前监督,整体把握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状况。
二是加强重点对象监督。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注意动态更新、规范管理。建立干部电子档案,加强对干部选任和评先评优的审核把关。
三是加强系统垂管监督。针对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实际,配合厅党组向省纪委监委提出建议,对市级生态环境局实行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印发《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工作要点》,着眼廉政风险防控,将厅18项权力监督检查事项分解给相应职能处室,明确牵头和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督促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同时,创新监督方式,依托生态云平台,实施电子监察制度。
强化纪律监督,正风肃纪反腐
突出执纪监督,找准穴位、找准要害、因病施策。防微杜渐,严防利益攸关企业对生态环保干部的拉拢腐蚀。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信访核查和审查调查。严格履行“六必知”“手递手”等“走读式”谈话必经程序,强化过程监管和风险防范,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持之以恒查纠“四风”。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厅机关纪委在端午节期间对直属单位用车情况组织明察暗访,厅科财处针对财务报销中容易犯错的问题,印发《常用财务标准制度汇编》,供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执行。
强化专项监督,提升治理成果
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中,督促驻在部门强化政治担当,主动作为。省生态环境厅从12个方面入手,深入自查自纠,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将文件减少和会议精简硬性比例及文件、会议质效评估纳入绩效考核。深化生态云平台运用,提升信息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让基层少跑腿,减轻基层负担。
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推动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厅领导挂钩联系扶贫点制度,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在民生领域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和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治理中,督促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广泛征集问题及线索,从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为民服务、问题整改、制度机制等方面认真纠治,成效明显。
在扫黑除恶专项中,协助厅党组主动对接省扫黑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要求,制定工作要点,从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线索摸排、抓好日常监管、强化宣传督导等方面深入推进。督促驻在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五个一批”推进项目攻坚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省重大项目提请协调解决的事项。
强化自我监督,抓好自身建设
加强理论学习,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时常叩问和守护初心,及时修枝剪叶、补钙壮骨,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
加强能力建设,组内全员参加机关组织开展的监督执纪业务专题学习,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省委党校举办的综合或专题业务培训班。全员参与信访核查和执纪审查,注重实践锻练,强化纪法思维。
加强业务指导。举办全省环保专兼职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出台《驻省、市生态环境厅、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联动制度(试行)》,整合系统上下监督合力。
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六带头、六严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把“显微镜”和“探照灯”对准自己,严防“灯下黑”,以严格自律立信、立威,自觉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