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公众生态环境素养

2019-09-12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南剑飞

  备受社会关注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已经一个多月。相关部门近日公布的“满月考”成绩单显示,上海湿垃圾日均清运量比上一个月增加了15%,比去年年底增加了82%,生活垃圾分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发现存在一些新的问题。可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在这个过程中,提升公众生态环境素养则是基础性工程。

  公众生态环境素养,是指公众素养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是生态环境领域的公众素养,它是公众对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所持敬畏之心与良好习惯。具体来看,公众生态环境素养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公众对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的认知能力水平,即“知”,二是指公众的保护环境行为取向和具体行动,即“行”,它强调公众对生态环境的知行合一、一以贯之。

  提升公众生态环境素养,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严峻形势使然,也是垃圾分类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习惯养成使然。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习惯养成。尽管垃圾分类从2000年启动试点以来力度不断加码,有的地方还专门立法,但实际效果却并不明显。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19年)》显示,有七成受访者认为自己垃圾分类“做得较差”。据统计,垃圾分类见成效、居民养成好习惯,日本用了27年,瑞典用了30年,德国用了40年。推进我国垃圾分类工作,亟待加强公众生态环境教育,使垃圾分类成为习惯、成为新时尚。

  提升公众生态环境素养,一是应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决定行动,思想统一才能步调一致。只有摒弃思想认识之“雾”,才能清除生态环境之“霾”。二是全社会要自觉端正生态环境保护态度,积极行动起来履行职责主动担当。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态度决定一切,生态环境保护态度直接决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前途。无疑,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相关方积极行动起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政府来说,行动要体现在发展方式的转变上;对于企业来说,行动要体现在社会责任的担当上;对于公众来说,行动要体现在生活方式的转变上。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那么宁静、和谐、美丽的自然生态景观就会永驻。

  同时,还要尽快提升公众生态环境行为能力。《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19年)》显示,公民在绿色消费、垃圾分类、监督举报和环保实践等领域存在“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现象。究其原因,公众生态环境素养特别是行为习惯难辞其咎。为此,应依托家庭教育和个人实践全面培育公众生态环境素养,不断提升公众生态环境行为能力,为显著提升公众生态环境素养提供坚实保障。

  综上所述,只有公众生态环境素养显著提升了,才能在全社会基本树立生态文明观,才能把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转化为其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才能形成人人争做美丽中国建设行动者、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良好局面。

  (作者: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