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在辽宁人民会堂举办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宣传月启动仪式及辽宁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邮寄送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全面拉开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2016年,辽宁就出台了全国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随着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今年辽宁省又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条例》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也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第32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于2019年7月9日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和新出台的《规定》呈现出许多亮点,体现了辽宁特色,可以用“一个目标,两个第一,三个贯穿,四个一,五个更加”来概括。
“一个目标”,即以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为目标。这是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目标,也是辽宁颁布实施《条例》和《规定》的目标,更是全省营商环境建设的最终目标。
“两个第一”,是指创造了两个全国第一。即,全国第一个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首个进行修订的省份,全国第一个出台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省政府规章的省份。
“三个贯穿”,即《条例》和《规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穿始终,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体制机制的创新要求贯穿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
“四个一”,是指《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以构建“一清单”“一平台”“一标准”“一承诺”的“四个一”管理模式着力打造最优政务服务通道。一清单,即通过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适用“最多跑一次”的一件事及其办事事项清单,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一张清单管理。一平台,即构建和完善全省统一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一标准,即通过一套标准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的政务服务,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一承诺,即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对未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五个更加”,是指新修订的《条例》实现了五个“更加”。一是涵盖范围更加广泛。《条例》分为七章,从原来的39条增加到65条,其涵盖范围,参照了世界银行公布的营商环境标准,既包含狭义营商环境的内容,又包括广义营商环境概念,围绕“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四个环境展开,全方位多角度的对营商环境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将打造“诚信开放人文环境”单独列为一章提出,在全国尚属首次,彰显出辽宁特色。二是清单式管理更加规范。《条例》实现了正负清单相结合的模式。既明确了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又规定了亲清政商关系等正面清单。既规范了相关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又明确了其禁止的行为。三是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条例》明确了多项制度和机制。包括:产权保护、项目管家、首问负责、否定备案、营商环境监督员等13个制度和涉企政策辅导机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政企沟通机制等8个机制。四是权责更加明晰。《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在规范考核、评价、监督方式的基础上,还规定了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应当遵守的事项、承担的责任。五是法律责任更加全面。《条例》不仅规定了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应处罚,还制定了容错的免责条款,明确对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深化改革中敢于担当,工作中出现失误,但符合有关条件的,免予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