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介绍辽宁农业品牌建设情况。
会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王长宏表示,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深入推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着力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农业品牌覆盖率和品牌价值得到明显提升,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品牌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辽宁省紧紧围绕粮油、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特色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品牌。截至2018年底,辽宁名牌农产品达到218个,特产之乡10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90个,绿色食品1066个,有机食品88个。
二、农业品牌建设取得良好效益。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全省知名农产品品牌价值得到了明显提升。2018年,盘锦大米区域品牌价值达到525.7亿元,盘锦河蟹295.5亿元、东港草莓77.5亿元、绥中白梨51.6亿元。
三、农业品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辽宁省先后获得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产品34个;入选2017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4个。辽宁的一些品牌农产品,深受国内外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不仅大量销往省外,对外出口额实现50亿美元,位居全国前五位。
四、农业品牌宣传推介成效显著。今年以来,针对主要目标市场,先后在北京、广州、长沙、长春等地,举办辽宁品牌农产品推介会,组织参加了2019世界高端米业大会。各地也结合自身优势,开展了农业品牌发布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推介活动。通过宣传推介,提升了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大连大樱桃占北京市场份额1/3强,盘锦大米已进入华南市场。
五、政策扶持力度正在逐步加大。近年来,各地加大对农业品牌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沈阳、大连、朝阳等市出台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相关文件,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2019年,省级财政投入农业品牌专项资金1100万元,重点支持5个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辽宁农业品牌建设呈现以下特点:
一、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出台《辽宁农业品牌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辽宁农业品牌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农业品牌建设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强化品牌培育。依据产业优势,积极培育农业品牌,全省已初步形成了涵盖六大产业、不同区域、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农业品牌。其中盘锦大米、朝阳小米、阜新花生、朝阳蔬菜、大连大樱桃、鞍山南果梨、东港草莓、辽育白牛、辽宁绒山羊、辽参、盘锦河蟹、铁岭榛子、宽甸石柱参、凤城板栗等一批农业品牌,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18年,评选认定辽宁百强农产品品牌124个。
三、强化质量提升。制定、完善辽宁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品牌评价地方标准, 示范、推广品牌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经营。通过实行生产规范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专业化--“五化”发展模式,和统一品牌、统一规程、统一标准、统一农资、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六统一”经营模式, 提升了品牌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度。
四、强化品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各种途径、各种渠道,扩大对外宣传。我省的盘锦大米、大连大樱桃、辽参等18个优势特色农产品,被农业农村部编入《中国特色农产品精萃》一书,提升了我省农业品牌的知名度。
辽宁从五个方面多方位推进措施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品牌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制定农业品牌发展规划,出台《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配合与合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大力培育品牌。整合各类资源,做大做强现有品牌。组建区域性或跨区域性产业联盟,形成一批具有辽宁优势特色的省级、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按照我省品牌建设目标,积极培育新品牌,形成一批有地方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
三、开展推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展会、媒体和网络等多种平台和渠道,开展品牌农产品展示、推介、营销、宣传等活动。巩固和开辟京津冀、华南、华东等农产品市场,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发挥好辽宁农产品六个境外展示中心和海外仓的产品展示、配送、销售功能,扩大品牌农产品对外出口。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扩大宣传和销售。
四、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对农业品牌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品牌建设。积极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参与农业品牌建设。
五、强化体系建设。加强省、市、县、乡农业品牌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农业品牌研究、设计、培育、监管、评价全程培育工作体系。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农业品牌研究,构建农业品牌发展智库,建立品牌评价体系。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认证登记、动态监管、诚信建设,切实保护农产品品牌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