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法治既是目标也是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权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原因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相匹配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继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四个自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旗帜引领方向,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同志强调:“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坚定地认为,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没有别的什么道路能够引领中国进步、实现人民幸福。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实践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这条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可以列举出几十条,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发挥道路自信在法治建设上的引领作用,必须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系,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必须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还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行动指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和发展相伴相随。它立足中国国情,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推进依法治国的成功经验,鲜明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以及实现途径等基本问题的系统认识和集中回答,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坚实理论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学说的继承和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新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应高度重视理论的作用,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主要包括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人民当家作主理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良法善治理论、法治中国建设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等等。现阶段,解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的关键。坚定理论自信,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就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现法治实践需求与法治理论供给有效对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已经形成独具特色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已被实践所证明:中国发生举世瞩目的变化,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大幅提升。这样一套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增进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坚持制度自信,就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制度自信引领法治体系完善,首先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其次要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三要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第四要构建起务实管用的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还要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互联互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之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精神支撑。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法治文化是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和实践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法治信仰、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原则、法治价值、法治习惯的总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构成要素。
法治中国建设是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文化建设的有机统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就要在着力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实施的同时,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形式,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应然之举。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强调要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彰显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基因的历史传承,是国家发展实践在法治层面的精神呈现。通过全面融入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更好地为全国各族人民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厚道德滋养,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道德基础。
发挥文化自信的引领作用,还要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自觉拥护和信仰法律。法治精神是人们对法治的尊崇、敬畏、捍卫和厉行,表现为对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权益的追求。法治只有成为人们的精神向往和依托,才会真正内化为约束或支配行为的观念和准则。要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构建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环境。着力培育法律思维、法治习惯,使全社会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马一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