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杜海涛)海关总署会同口岸管理各相关部门日前出台《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提出18条针对性举措,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其中,在优化通关流程方面,推出取消海运提单换单环节、加快实现报检报关“串联”改“并联”、加大担保制度推广力度、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5项措施。
在降低口岸收费方面,包括规范和降低口岸检查检验服务性收费、治理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继续开展落实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失信企业除外)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3项措施。
在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方面,主要采取建立口岸通关时效评估公开制度、建立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口岸通关意见投诉反馈机制3项措施。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23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