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决策部门同智库的信息共享和互动交流,把党政部门政策研究同智库对策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在新型智库有效精准对接党委政府的决策需求、从事思想产品生产、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过程中,政策研究机构发挥着重要的牵引、连接和枢纽作用。
身份双重性有助于“政—智”连接
在新型智库体系中,政策研究机构既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其他类型智库与决策机构对接的重要平台、嵌入决策系统的重要载体,具有鲜明的双重性。这体现在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一方面,在明确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目标时,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把政策研究机构包括在内,并且将其放在了重要位置;另一方面,在“构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新格局”部分,强调增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政策研究机构决策服务能力,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政策研究机构要围绕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发布决策需求信息,通过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方式,引导相关智库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中央政研室、中央财办、中央外办、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要加强与智库的沟通联系,高度重视、充分运用智库的研究成果”,确立了其智库指导者和需求方地位。与通常意义上智库是决策机构的“外脑”不同,政策研究机构往往集文稿起草、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直接为领导服务,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决策部门的“内脑”。
一般说来,新型智库与决策机构之间的对接有两种方式,即直接对接与间接对接。当前,由于智库的发展成熟程度不够,对于大多数智库而言,与决策机构更多的是间接对接,即需要政策研究机构的传递。政策研究机构既是智库课题的发包方,也是课题成果的需求方,是智库成果进入决策者视野、进行政策性转化的重要渠道。一方面,政策研究机构通过编辑报送内参等方式,把智库的研究成果报送领导参阅,智库报告要抵达决策者需要经过筛选和认可。另一方面,智库成果被决策者认可之后,往往会通过批示的方式,批转政策研究或实际工作部门阅研、阅处、研究,对于如何研究、如何吸收、转化什么、转化多少,政策研究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因此,无论是智库成果的输入还是输出,政策研究机构都发挥着重要的传感作用。从广义上说,政策研究机构也是智库,与其他智库是“智—智”关系;从狭义上说,政策研究机构是决策机构的延伸,与其他智库是“政—智”关系,在智库对接决策咨询需求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地方政府建设智库的热情很高,但还存在一些成果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这既有自身原因,主要是内部治理机制没跟上;也有外部原因,主要是在供需对接上出了问题,供需对接不畅是制约新型智库发展的重要瓶颈。具体表现在:对智库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着上“热”下“冷”、 “智”热“政”冷现象,政策咨询会被用来“装门面”、“做姿态”、“走形式”;供需匹配的契合度不高,不少智库产品与党政需求的匹配度不高,存在优质产品供给不足和低端产能过剩并存现象;沟通交流的频度不高,有些地方政府依靠熟人和圈子找决策咨询专家,智库靠“猜测”、“揣摩”来对接党委政府的决策需求,部分智库苦于找不到产品输出接口,只能通过“搭台子”等,吸引眼球、获取关注;成果转化的力度不足,相关部门尚未形成优秀智库成果转化的规范程序和跟踪机制,致使不少优秀的智库成果被一“阅”了之,束之高阁,得不到深度转化有效应用。实践证明,智库必须能够有效地嵌入政策研究或决策系统,否则,就有可能像一辆只踏油门挂不上挡的汽车,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原地踏步,导致智力空投、机构空转,难以形成政策推动力。 搭建制度化互动平台
在新型智库发展的进程中,应增强政策研究机构与新型智库的良性互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智库发展引导、智库平台建设和智库成果转化上,着力搭建决策咨询供需对接对话、信息共建共享、课题协作协同、成果转化转换、人员互通互动等平台,为智库对策研究嵌入政策运行系统、实现智库产品供需有序有效精准对接提供制度化的平台保障。
搭建决策咨询供需对接对话平台。借鉴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经验,通过智库理事会等机构,搭建供需对接的制度化平台。政策研究机构要建立决策咨询需求信息发布平台,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战略、重要部署,及时发布决策需求和研究课题,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鼓励不同智库开展规范有序竞争。可借鉴产品博览会的经验,通过举办“智博会”等形式,为政府部门找到最权威的专家,为智库机构匹配最精准的需求,逐步形成成熟的“思想市场”。建立健全经常性沟通协调互动机制,促进智库专家和党政部门开展对话交流,必要时建立智库与党委政府领导直通车制度,进一步推动智库与决策部门的直接对接。
搭建决策咨询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如果说传统社会往往造成信息垄断、信息不对称,现代社会则为信息共享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方面,党政有关部门和政策研究机构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主动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形成制度化的信息供给渠道。部分不宜公开的数据,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向有关智库或专家定向开放。另一方面,在大数据时代,智库本身就是重要的信息源。智库要“眼睛向下”,加强一手数据信息的搜集整理,建立与自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权威样本库、数据库、案例库,与决策部门和政策研究机构共享。通过双方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为精准化、科学化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搭建决策咨询课题协作协同平台。政策研究机构要通过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方式,引导相关智库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智库开展“定制化”、“精准化”的决策咨询服务。注重发挥资源和组织优势,重视发挥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科技和社会智库的作用,动员、组织、协调各类智库参与研究,特别是参与重大战略和发展规划的研究,协同攻关。智库承担的重大课题,可邀请实际工作部门直接参与、共同确定重点任务,联合组建研究团队,把研究的过程变成成果转化的过程,从源头上解决对策研究与决策需求脱节的问题。
搭建决策咨询成果转化转换平台。在促进智库高质量成果转化上,政策研究机构处于关键环节,要善于站在智库研究成果的“肩膀”上,对智库优秀研究成果进行验证、提炼、升华、吸收、转化等,努力把智库高质量的对策、文章、思路转化为党政部门的政策、文件、出路,把智库的思想生产力转化为社会发展生产力和区域竞争软实力。同时,及时对采纳智库决策咨询产品的情况进行反馈,增强智库持续跟踪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新型智库服务决策的良性循环。
搭建政智机构人员互通互动平台。政策研究机构担负着引导推动各类智库协同发展的职责,要发挥龙头、核心作用,牵引、推动作用,促进各类智库机构之间互通互动,成为新型智库体系建设的枢纽。推动党政机关与智库之间人才有序流动,推荐智库专家到党政部门挂职任职,以人才的流动促进政智互动和渠道互通。在促进智库与政策研究机构互通互动的同时,要坚持各自相对独立的思考空间,保持相对清晰的职责边界,保持“一臂之遥”;避免因思维同质化影响决策质量,避免政策研究机构被智库左右或“绑架”,也避免智库成为政府部门的附庸、为政府部门打工,把本来应该由政务人员完成的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外包”给智库。
总之,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区域的智库发育水平,决定着其发展的“智商”;而能否促进政策研究与对策研究的紧密结合,决定着这个区域发展的“情商”。在加强新型智库内部治理的同时,应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机构的职能作用,推动智库研究与决策需求之间的有序无缝高效对接,从而实现区域发展“智商”和“情商”的双提升,在更高层次、更大程度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社会智库发展的路径重塑与环境重构研究”(16ZZB008)研究成果)
(作者系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江苏省社科联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