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7-10-20

  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将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作为规划和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制定《巴中市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确保规划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

  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和不符合生态、绿色发展的项目,加强水资源监控预警能力建设,完成8个国控取水点在线监控能力建设。

  严格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向区县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突出总量控制目标管理,向取水户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突出计划用水过程管理,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划水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突出事前控制,在涉水相关规划、水资源论证、水量分配和项目的可研、设计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保证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严格水价制度。建立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农业水价改革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水价正在按计划加快推进。

  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划定重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设立水功能区标志牌97个,编制《巴中市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按季发布水质通报,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

  严格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建立饮用水源地名录,划定270个城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定期评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水污染事件发生。

  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建立目标考核、干部问责和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三条红线”的约束作用,加快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