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代补 黑龙江省积极推广生态安葬

2017-04-09

  自2008年清明节被纳入国家法定假日以来,黑龙江省各地均建立了清明节文明祭祀服务保障机制,大力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及“优质服务月”、“殡葬改革宣传月”、“殡葬行风建设月”等活动,大力宣传“绿色、低碳、环保、文明”的殡葬理念,文明祭扫新风尚日渐形成。黑龙江省殡葬服务单位累计接待祭扫群众3400余万人(次),年均300余万人(次),有约30%的群众主动选择文明绿色、低碳环保的祭祀方式祭奠故人,社区公祭、网上祭扫等现代祭祀方式逐步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接受。清明节工作已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传统模式逐渐转变为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办清明的新格局。

  为进一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2016年,黑龙江省民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9个厅局出台《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安葬工作,在哈尔滨、牡丹江、伊春、绥化、黑河等地公墓划定了草坪葬、树葬等生态安葬区域,着力推进海葬、江葬、骨灰撒散等生态葬法,目前已有近3000户群众选择了生态葬法。哈尔滨市已连续9年举办骨灰海葬活动19次,已将海葬活动列入常态化生态安葬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海葬的组织和协调,根据群众需求常年组织海葬活动。截至目前,已有近800位逝者选择海葬。2016年,黑龙江省出台了海葬补贴政策,按户给予参加海葬的家属每户1000元的资金补贴。牡丹江、黑河、绥化、伊春等地,因地制宜,加强了生态安葬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黑河市建立了骨灰撒施补贴制度,每户补贴400元。

  下一步,黑龙江省民政部门将联合财政、发改、科技、国土、环保、住建、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一是在编制《全省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时,将推进骨灰撒散(海葬、江葬)、树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殡葬模式列入其中,并积极推广,省里将研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已选择在哈尔滨市组织、实施发放全省海葬补贴。二是根据黑龙江省实际,着力推进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楼(堂)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市、县全覆盖,这既满足一般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骨灰安放、祭奠的需求,又可节约土地,符合黑龙江省殡葬生态安葬的实际情况,有效解决散埋乱葬问题。(赵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