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振兴新突破 奋进新征程“沈阳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姜柏林介绍,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沈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服务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站位全局履责、立足省会担当,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着力调整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沈阳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15年下降19.44%,超额完成下降15%的考核指标,能耗强度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能源投入产出效率全省领先。
能源消费结构显著改善。煤炭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54%下降到2020年的46%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同期由23.9%提高到35.1%,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从17.4%上升为27.4%,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稳步构建。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变革。2020年,沈阳市三次产业比重为4.6:33:62.4,服务业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工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现代化的服务支撑能力稳步提高。
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构建。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打造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前,沈阳市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数量36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128项,总数量在全省遥遥领先。
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由15.9%提高到24.3%,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由48.8%提高到58.5%,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值占装备制造业产值比重由16%提高到26%。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等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城乡建设加速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分别在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能效30%和20%。发展“装配式+超低能耗+健康住宅”绿色建筑体系,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超过50%、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5%。
交通运输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快捷高效的城市出行体系,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到214.45公里,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宝马大东厂区铁路专用线建成投用。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比由2015年的39.1%增加至85%以上。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单伟民介绍,在“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该局锚定“在绿色低碳发展上实现新突破”目标,加大力度、加快治理、深入攻坚,今年以来,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淘汰全市超八成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今年又实现三环内4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清零”,并在全省率先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以来,对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涉排企业进行深度治理;今年,采取在全国领先的理念和手段,开展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及在线监控改造;大量细致的治理、管控工作促成沈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这里分享一组数据印证大家的直观感受,2021年沈阳市优良天数达到315天,较2015年增加108天,增长5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较“十二五”末期大幅下降43.5%和47.2%。今年以来,又达成190个优良天,同比增加9天,PM2.5降至34微克/立方米,有望提前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
近年来,持续推进完成20项水体达标和46项重点治污工程,辽河流域生态封育面积超过100万亩,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分析并纳入监管,累计完成800多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今年,为解决部分地区农业面源污染、市政泵站排污等突出水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3道主任督察令责令限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经过多年持续治理,2020年以来,沈阳市省考以上断面实现了连续两年全部消劣,优良水体从2016年的0个增加到2021年的11个,水环境综合指数较2015年改善了29%。
近年来,该局通过建立1个平台,2套机制,3道防线的建设用地管理模式,实现沈阳市重点建设用地百分之百安全利用;通过实施危险废物申报、备案、贮存、转移、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业危废、医废等百分之百得到安全处置;通过加强收储能力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医疗废物收运全覆盖。今年,沈阳市更是成功入围国家“十四五”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此外,《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在完成意见征求、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各类审核程序后,于8月7日,通过了由全国固废领域顶级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的技术评审;并于8月10日,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方案涵盖38个建设指标(包括25个约束性指标、10个可选指标、3个自选指标)和117个工作任务,着重开展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农业固废、建筑垃圾、“无废”单元以及政策体系等7大类41项重点工作。
下一步该局将加快推进实施方案完善和印发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体系,有序推进《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落实,组织全市各相关部门积极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提升沈阳市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大产业引导和“无废”宣传,推动引领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向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的“无废城市”发展模式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