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补助再次提升

2021-10-28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丽 刘兴利

  新闻发布会现场

  10月28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沈阳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新闻发布会。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崔俊介绍,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也即将开始。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与个人缴费相比,在整个居民医保的筹资结构中,政府补助占了大头,而且补助标准逐步提高。按照《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1〕4号)部署要求,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对该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做出调整。2021年政府补助在2020年标准基础上,每人再增加30元,达到580元。参保人员中,城乡低保、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每人补助达到780元,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每人补助达到970元。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每人200元,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每人390元,其中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的60%由财政进行补助。

  崔俊说,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共济,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大家每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以前没用到医保,不代表以后都用不到,等到生病需要用钱的时候也可以获得医保的保障,用的就是这个基金池中大家一起出的钱。参保人员交一份钱就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双重保障,城乡低保、特困、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成员还会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基础上再享受医疗救助保障。另外,今年取消了原来的断保、新参保的参保人员在集中参保期缴纳下一年度保费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政策,规定了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集中参保期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所以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