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围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就业创业

2021-03-22
来源:智慧中国辽宁中心    作者:张丽

  新闻发布会现场

  3月2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开启‘十四五’·迈向新征程”主题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安财围绕辽宁省“十四五”规划,结合省“两会”精神,重点介绍全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及有关安排。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安财

  李安财表示,“十三五”以来,全省人社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创业为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十三五”期间辽宁社会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参保总量比“十二五”末增加200万人次,确保了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失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去年应对疫情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为82.4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3.3亿元,政策受益率全国第一。就业创业方面看,连续实施多轮积极就业政策,“十三五”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28.9万人,超额完成200万人的规划目标,失业率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高校毕业生历年总体就业率均超过90%,累计扶持创业带头人6.5万人、带动就业38.8万人,累计帮助374.2万失业人员、47.8万困难人员就业和576.7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支持企业开复工稳发展,确保了非常时期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李安财表示,辽宁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作出新时代振兴发展总体设计,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辽宁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人社厅编制了“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初步确定“十四五”的主要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21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64万人、213万人、665万人、810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940万人。

  

  辽宁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副处长闵初旭

  闵初旭表示,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帮助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作为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与普通劳动者相比,就业困难人员在年龄、身体、技能等方面相对弱势,家庭和经济负担更重,求职难度偏大,为此,省人社厅将着重从几下方面入手:

  • 做大做深就业岗位“蓄水池”。加大援企稳岗扩岗力度,为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和创造更多岗位。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建立公益性岗位排序机制,实施托底安置。
  • 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拓展灵活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非全日制工作,特别是通过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实现多样化自主就业、分时就业。营造自主创业良好氛围,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需要,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
  • 精准提升就业援助质量。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的综合服务窗口,全面了解掌握就业需求,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给予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提供人岗精准对接服务,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举办“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加密就业困难群体的招聘对接频率,多频次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招聘服务。提供定期跟踪随访服务,对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了解其上岗情况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的情况,跟踪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

  第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面向有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提升困难群体就业能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辽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赵长文

  赵长文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目前,省人社厅正在按照国家要求,推动技能人员的职业技能评价机制改革。从今年开始,除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由政府进行技能评价并颁发职业资格证,其他职业(工种)由过去的政府评价发证,改为由社会进行职业技能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省人社厅于今年2月初印发了《辽宁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有关文件大家可在省人社厅网站上查阅。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从社会征集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入选单位将获得资质开展职业技能评价。以下单位可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一是行业组织,包括行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二是院校,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设有应用学科的本科院校;三是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已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四是设有代表性培训职业(工种)、社会影响力较强、培训人数较多的社会培训机构,其中对已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可优先考虑。

  具体遴选工作分工为,省级行业组织、省属院校、央企和省属企业,向省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其他单位按属地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辽宁省人社厅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马健

  马健表示,养老金调整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话题。自2005年以来,国家已连续16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建立了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养老金调整步入制度化轨道。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比较困难的情况继续提高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真切关怀。

  今年3月5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国家调整养老金水平的方案尚未公布。根据以往养老金调整办法,预计今年将继续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步调整,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的部署,按照规定的调整比例,及时制定本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尽快将新增养老金发放到位,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人社厅一定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