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治化构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

2020-11-18
来源:智慧中国    作者:张丽

  

沈阳市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11月18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鹏表示,省、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召开后,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长碰头会,传达贯彻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及上级会议精神 ,并研究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围绕省委主要领导提出的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全市法院对照工作标准,进一步创新服务保障措施,不断强化司法保障工作力度。

  一要强化政治建设。要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辽宁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坚决落实省、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事事都是环境、案案都是环境”工作理念,进一步明确服务保障工作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不断夯实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要强化诉讼服务。要以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为目标,不断增强司法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良性互动机制,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加快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要求,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跨域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实现群众企业办理诉讼事务“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推动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力争大量涉企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渠道化解,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诉累。

  三要强化司法保障。要坚决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落实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严厉惩处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等法律界限。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巩固“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成果,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巩固和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四要强化机制建设。要以构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诉讼服务等各相关领域的系列工作规范指引等10个配套文件。组织开展以各类涉企案件专项排查和挂牌督办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八项专项活动,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热潮。召开两级法院工作会议,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