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即将发放文化惠民消费券1200万元

2020-08-17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丽

  

  沈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17日,从沈阳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由沈阳市政府和中国银联辽宁分公司共同出资1200万元将于8月19日到11月4日面向沈阳市民进行发放沈阳市文化惠民消费券,实现企业稳岗就业的惠企惠民之举,对于活跃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挖掘文化消费潜力、激发文化消费活力,持续推动沈阳市文化消费市场升温回暖、健康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李志强表示,疫情发生以来,该市文化企业识大体、顾大局,为阻断疫情传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近一个时期以来,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文化行业已具备复工复业的条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截至目前,全市文化企业基本实现全面开放,全市网吧、演出场所、歌厅等文化企业的复工率都超过了90%,特别是随着全市影院8月5日正式复工,标志这该市文化行业已经实现了全面的复工复业,为启动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的发放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契机和外部环境。

  首次推出的较大规模文化消费券发放活动。是沈阳市政府为落实中央“六保”“六稳”工作部署和要求,引导和扩大全市文化消费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动我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扩大试点成果,努力争取进入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和示范城市的创新安排,更是满足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振文化企业信心,此次文化消费券发放活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普惠大众”的原则,由市政府和中国银联辽宁分公司共同出资1200万元,其中,市政府出资1000万元,中国银联辽宁分公司配资200万元,实现了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社会企业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

  此次活动共设置了四种面值的电子优惠券,沈阳市民在七类场所的文化消费可享受到满减补贴。

  四种电子优惠券面值是:5元、10元、50元、100元。满减的标准是满10元立减5元,满20元立减10元,满120元立减50元,满300元立减100元。

  7类场所的文化消费可享受补贴:一是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上网消费;二是娱乐场所KTV包房、游戏厅游戏消费;三是剧院、剧场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门票消费;四是书店、音像店出版物零售场所购买图书、音像制品、数字化设备等消费;五是影院等电影放映场所的消费;六是沈阳故宫、北陵、东陵、张氏帅府门票等文博场馆的门票消费;七是工艺品店及文创商品销售店的购物消费。

  除此之外,活动期间,广大市民朋友还能同时享受盛京银行将利用“云闪付APP”发放的300万元电子消费券的优惠以及该市文化企业为配合活动推出的惠民优惠措施,实现了活动的多方参与,优惠的多重叠加。

  该市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将从2020年8月19日上午11点正式启动发放,到11月4日结束,历时三个月,每周三发券,共发放10期。具体发券日期为: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9月9日、9月16日、9月23日、9月30日、10月7日、10月14日、10月21日。前两期每期发放200万元,拟每期发放6.7万张;其余每期发放100万元,拟每期发放3.35万张。10期共发放消费券40.2万张。沈阳市民需通过“云闪付APP”领券。市民进入“云闪付APP”首页“奖励中心”,点击领取“沈阳市文化惠民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券即可使用。领券后可在消费券适用门店出示云闪付“付款码”或者通过“扫一扫”扫描商家云闪付收款码,直接抵扣消费券面值金额,用户实际支付为抵扣后的剩余金额。为方便市民消费,此次消费券使用期限为14天。消费者从领取时间算起,在14天有效期内使用均可,超过有效期消费券失效,券面金额将自动滚入下期重新发放。为确保更多市民享有参与机会,活动期间,市民每次每档优惠券只限领取1张,每名市民每月可领取合计165元的优惠券,三个月累计可领取495元的优惠券。与此同时,为及时做好市民领券的指导服务,银联公司对各企业进行了服务保障培训,对不了解情况、不熟悉手机操作的市民,企业服务人员将现场指导优惠券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