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总工会实施“援企稳岗”九项举措

2020-08-26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丽

 

  8月26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沈阳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实施“援企稳岗”九项举措》新闻发布会,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勤介绍有关情况。

  王勤表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大决策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省总工会工作部署,聚焦服务保障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职工,市总工会决定,2020年实施“援企稳岗”九项措施,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发展,助力全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第一项举措是:经费支持缓压力。市总工会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对全市小微企业2020年和2021年工会经费进行全征全返;鼓励企业稳岗保就业,对于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但仍保证职工不下岗或少下岗的企业,给予相关企业工会2019年缴交工会经费市总工会留存部分50%的经费补助;对于全市76户骨干企业和29户省工信厅认定的困难企业中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工会经费补助。

  第二项举措是:深化协商稳岗位。市总工会指导全市各级工会深入开展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组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受疫情影响生产困难的企业工会通过民主协商程序与企业行政签订“协议书”,促进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多转岗、不裁员或少裁员;工会对职工开展免费在岗培训和服务帮扶,引导职工理解企业困难、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

  第三项举措是:帮扶救助解困难。全市各级工会对在档困难职工开展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确保今年底能够脱困的困难职工家庭全部实现脱困;对因重病、残疾等因素无法脱困的,通过推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和工会常态化帮扶,保证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我市低保标准,全部实现解困。积极做好受疫情影响致困返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对于达到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及时为其建档,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第四项举措是:精准服务保就业。市总工会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建立企业用工“点对点”对接机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10000条以上,为企业间“共享员工”搭建平台;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就业再就业培训,对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在档困难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专项培训,全市培训6000人次以上;与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全年对接安置下岗职工3000人以上。

  第五项举措是:优惠贷款帮创业。市总工会建立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对接机制,积极扶持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创业,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优惠利率贷款支持。

  第六项举措是:阵地服务增福祉。市总工会打造新时代“职工之家”,加大对各级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活动中心、职工书屋、女职工关爱室等阵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市总工会最高给予1500万元经费补助,并积极争取上级工会经费支持,不断扩大职工服务阵地覆盖面,畅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职工群众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第七项举措是:提升技能促生产。市总工会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围绕全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广泛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振兴争先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促进重点工程加快建设、职工提升技能水平。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30个工种以上的培训课程,通过集中培训和进企送训等多种形式,全年市级直接培训职工6000人次以上。

  第八项举措是:法律援助构和谐。市总工会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团队对经济困难职工、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和援助;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相关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劳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50场次,覆盖职工50万人以上。

  第九项举措是:宣传引领聚共识。市总工会在沈阳日报开设“职工之家”专栏,每周刊发一期,强化对基层工会工作、班组建设、一线职工的宣传报道;投资1000万元为社区、民营企业、劳动模范赠阅《沈阳日报》和工会报刊;与沈阳日报社合作,提升《劳动者》报刊质量,年发行量增至50000份以上,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汇集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奋斗、推动振兴的共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