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民法典宣传工作作为法治政府考核和“七五”普法验收重要内容

2020-07-15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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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学习宣传好民法典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7月14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新闻发布会,由沈阳市司法局局长王佩军介绍有关情况。

  王佩军介绍,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带头学习宣讲;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市司法局认真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市教育局,立足实际、深入研究,明确重点、细化分工,研究制发工作方案,在沈阳市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

  学习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是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为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工作,沈阳市成立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宋诚及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于振明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直各部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主管领导及各区、县(市)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各地区、各单位要找准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与服务沈阳发展的切入点,将民法典实施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与“疫后综合征”防范应对相结合,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文明城市及平安沈阳、法治沈阳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以务实举措保障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到位。

  一要带头学习,扎实推进。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信息化学习与传统学习相结合模式,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学习系列宣传宣讲活动。

  二要加强设计,有效引领。注重引领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找准百姓的期待和需求,突出重点、分类施教,让全社会成员在潜移默化的宣传中有收获、有提升。

  三要创新举措,强化载体。采用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运用公园、广场、公交、地铁、出租车广告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阵地载体,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组成考核督导小组,定期检查、通报;考核结果将作为法治政府考核和“七五”普法验收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