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统计,2019年,辽宁省城乡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近10万件。其中,乡村调解案件6万余件,占总数的60%以上。这些纠纷若不及时调处化解,极易造成民转刑或重大极端案(事)件。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辽宁省司法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在全省每个行政村依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为群众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的工作方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关切,更好地服务于民。
7月23日,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有关情况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辽宁省司法厅有关领导表示,在全面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中,辽宁省司法厅坚持整体谋划,紧跟时代,稳中求进,多措并举夯实工作基础,为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去年11月份,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今年初,又先后两次召开全省会议,制定下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意见》、《“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考评标准》,积极指导各地全面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进程。制定了“七个一”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即:一是明确一名调解员。充分发挥村(社区)调委会作用,每天明确一名调解员(或德高望重人士)入驻“村民评理说事点”;二是悬挂一块标识牌。在每个“村民评理说事点”悬挂一块标识牌;三是建立一个微信群。入驻“村民评理说事点”的调解员要建立一个“说事微信群”,便于人民群众发表意见,反映问题;四是设置一本记录本。为“村民评理说事点”设置一本记录本,每天记录问题信息;五是设立一块公示板。统一上墙评理说事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信息;六是开辟一块图书角。摆放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图书,供人民群众学习参考;七是发放一张服务卡。向人民群众每家每户发放一个《便民说事服务卡》,公开评理说事员的手机号码。通过狠抓“七个一”的落实,推动“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各市司法局按照省厅部署,狠抓落实,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动相关工作有效开展。如:沈阳市司法局以群众需要为导向,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拓展“村民评理说事点”新任务、新职能,把“村民评理说事点”延伸至社区,为每个说事点配备1名专职评理说事员,不断加强人员力量、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努力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丹东市投入7万余元,为全市每个“村民评理说事点”统一制作标识牌和工作台账,指导各县区落实制度上墙,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标准化建设;锦州市黑山县“村民评理说事点”提前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大保障力度,为每个“村民评理说事点”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全部落实到位。
目前,全省11639个行政村共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10945个,建成率94%。据统计,今年二季度,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5819条,解答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5704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面达10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593人次,取得了矛盾纠纷化解量上升,信访、治安案件量下降的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