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不动产登记税务事项“一窗受理”获全省推广

2019-08-01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只签字、不填表”;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结不动产、税务两家事;业务受理时间比以前缩短三分之二以上……2019年4月15日,辽宁省铁岭市不动产登记税务事项“一窗受理”正式实施,截至6月底,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铁岭市银州区税务所已联合受理业务7380笔,其中涉税2532件次,交易金额达6.2亿元,税收金额达1195万元。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与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在铁岭市召开了现场会,向全省推广铁岭市的经验。

  作为辽宁省唯一一家市级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级税务数据库成功直连信息共享的试点单位,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采取人员集成、流程集成、信息集成等手段,全面落实“一窗受理”要求,做到“对一个窗口”“交一套资料”“存一份档案”,实现不动产登记税务事项信息互通共享、业务联办。

  为了构建“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体系,在克服了资金短缺的难题后,窗口人员不足的问题又凸显出来。

  在实行“一窗受理”前,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税务窗口只有6名人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税务部门想尽办法将人员增加到了8名;另一方面,根据每天税务与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数量大概在1比3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名税务人员配置两名不动产登记人员的方法,通过合理优化组合窗口人员配比的方法,解决了这一问题。

  “一窗受理”后,税务窗口由原来的两个窗口增加到了现在的15个窗口,每个窗口平行接件、业务通办,实现了办事群众“多窗可办、少跑快办”,受理时间比以前缩短了三分之二以上。

  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成立了联合审批小组,将原来的三级审批精简为一级审批,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平行收件、集中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规范受理要件、压缩发证时限,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由2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发证。

  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之后,申请人不需要再提供土地证、房照等原始凭证,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结不动产、税务两家事,减少重复提交资料近60%以上,彻底改变了以前办事群众“两头跑、两面等、重复报”的状况。

  通过直联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后,信息核对表可以在税务窗口人员的电脑上自动生成,实现了办事群众“只签字、不填表”。同时,也减少了税务窗口人员比对资料和人工录入的环节,加快了办理速度,缩短了群众等待的时间。

  从今年4月15日开始,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次将原来的9大类159项登记业务细化到了198项,其中,即时办结发证业务的19项,总业务占比10%;1天发证业务49项,占比25% ;3天发证业务130项,占比65%。通过不断优化登记流程,不但缩短了群众办证时间,而且进一步规范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