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
5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大连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参产业发展条例》《桓仁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订)》《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辽宁省政府债务限额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成林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随后,陈求发作了讲话。他指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听取审议了一批工作报告和议案,举行了专题询问,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当前,辽宁正处于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关键时期。
全省人大系统要继续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绩。省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把依法履职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扣在推动全省重点难点工作任务上来,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来,与时俱进,加强和创新人大工作,努力实现全省人大系统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提质升级。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效率、注重质量,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好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提高全民尊法守法意识,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打造安全的治安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轶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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