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问沈阳“沈阳市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举措

2019-01-03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丽

  昨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在提出关于“沈阳市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八个问题引起关注。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从“万人进万企”活动方案来看,此次活动涉及中小企业众多,请问活动是否会干扰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此次活动秉承的一个最大原则是“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绝不会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首先是在对接方式上我们的要求非常灵活,联系企业的干部可以到企业当面沟通,也可以电话沟通或者网络沟通,沟通方式的选择取决于企业的意愿。第二是在对接内容上,主要是送政策、察实情、解问题。重点宣传和讲解中央、省、市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用足用活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同时,我们也将认真收集归纳企业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并通过建立问题收集、交办、督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反映的每一个诉求都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答复。第三,我们制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明确要求联系企业的机关干部不得开展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任何活动,坚决做到不添乱、不作秀,真正做到无事不扰。对于工作流于形式、服务企业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

  “万人进万企”活动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但是大家也有个担心,这个活动是否会是“一阵风”,过一段时间就淡化了,甚至不了了之了?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万人进万企”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长期性制度安排,绝不会搞运动式的“一阵风”,我们会坚持不懈的长期开展下去。一方面我们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在对接频次上我们要求干部与企业每月至少联系对接一次,并通过微信等现代通讯方式保持经常性沟通。在工作督导上,我们市营商局将每月通报活动开展情况,通报结果将纳入全市的绩效考评。在工作调度上,市委、市政府也会定期调度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同时我们要求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也要定期调度。另一方面在反馈问题渠道上我们也是长期开通。民营企业可以在手机上下载“民企直通车”APP,也可以拨打12345-6营商专线随时随地反馈问题。所有问题我们都将通过平台交办督办并及时反馈。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万人进万企”由一个活动转变成一项制度,成为我们转变工作作风和推进服务企业常态化的重要载体。

  沈阳市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上有哪些有效举措?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我们先看资金端,大家都知道,2018年,金融防风险、去杠杆、严监管的态势深入推进,货币供应量大幅紧缩。再看资产端,实体经济承压,企业有效金融需求明显不足。在这样的情况下,逆周期调节,更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需要运用一些政策工具,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稳金融,强实体。通过努力,沈阳市信贷获得总量在2018年继续领跑全省,有效解决民营企业难题。第一,我们设立了“应急转贷”资金。在银行扩张类工具失去作用,特别是股份制银行与民营企业的合作面临监管与效益双重压力的大环境下,针对银行惜贷断贷、企业流动性资金紧张问题,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应急转贷工作机制,市财政出资3.5亿元设立应急转贷资金,利用银行融资扩大资金规模至7.2亿元,对符合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资金,有效解决企业的痛点、难点问题。目前,已累计为全市98家企业转贷456笔,转贷总额达544亿元,为企业节约成本6.3亿元。2019年,我们要持续提高应急转贷资金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财政资金投入规模,同时加强协调银行等各类资金,共同做大“应急转贷”资金总体规模,助力民营企业稳健发展。第二,设立“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应急转贷资金的设立,解决的是监管环境趋严、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的问题,真正发挥政府作用,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起到“稳”的作用,还需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金融局在2018年研究制定了《沈阳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设立“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并由拓源集团负责具体操作管理。目前,市财政3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已拨付到位,拓源公司已与12家银行机构开展洽谈合作,与盛京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在进一步优化助保贷业务模式的同时,组织合作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我局积极引进保险资金开展“融保通”业务。研究制定了《沈阳市人保资金支农助农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以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资金作为增信手段,在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一定保证的基础上(即投保还款保证保险并由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由沈阳人保公司支农专项资金向符合条件的涉农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前期拟投入保险支农专项资金2亿元。第三,即将出台全方位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沈阳市即将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局从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的角度,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是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我们在省奖励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沈阳实际,做了一些修订和补充。沈阳市的奖励办法并入若干意见,即将印发,在2019年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是政府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手段。金融局今后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近年来,金融局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将企业融资需求和银行信贷产品进行梳理整编,对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实施点对点、群对群精准对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去年,金融局在浑南锦联产业园、中德产业园、法库陶瓷城等重点园区组织开展大型银企对接会,针对产业特色、项目融资需求提供一站式、差异化解决方案,着力破除无效供给,突出特色服务和精准对接。但同时,以往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银企信息不对称、征信体系不完善是困扰银企商业化对接最根本的难题。南方地区,特别是苏州,已经在征信市场化运营、银企对接信息化服务方面走在了前列。2019年,金融局将学习借鉴苏州经验,按照市场化商业化模式,积极筹备设立地方企业征信公司,沈阳市已经将金融机构和企业各类信息进行了整合,形成了基础数据库,具备了建设征信系统的基础。征信公司就是要按照市场化方式,对基础数据库进行运营,对银企对接提供征信报告等增值服务,逐步完善地方征信系统建设。同时,推动商业银行承建、运营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线竞争性信贷电子撮合系统,打通银企信息瓶颈,提高资金供需双方对接效率,真正解决 “最后一公里”问题。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沈阳市促进就业突出贡献民营企业”评选活动有什么亮点?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沈阳市促进就业突出贡献民营企业”评选活动,主要是为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发挥吸纳就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促进就业与民营经济良性互动,构建民营企业与劳动者和谐的劳动关系。本次评选活动,充分考虑到大中小型民营企业不同规模的差异以及吸纳就业不同的特点,创新性的按照两年内吸纳就业人数多少和新吸纳就业占企业员工比例高低进行评选,既照顾了大型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总量比较大的优势,又充分考虑了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吸纳就业人数占企业员工比例较高的现实情况,把真正带动就业强的各类优质民营企业选出来。

  目前我市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有优惠政策的。我们现行的政策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辽人社规[2018]4号)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取差异化管理,范围为2%-4%。

  目前,我们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二个,一是施工总承包企业2年内未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并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分账制和银行卡按月代发工资制管理的,工资保证金双方均按照应缴标准(2%)减半缴纳,也就是按照2%的一半1%缴纳,且最多不超过500万元。二是工资保证金可以工程项目属地的商业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缴纳,其受益人为工程项目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关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评选,沈阳市助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有哪些举措?科技创新百强评选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民营企业在全市科技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加快发展。

  一是实施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支持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对在研发投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产出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和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每年通过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给予精准化、持续化、集成化和系列化的政策扶持。对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还给予奖励性后补助。近三年来,市科技局已投入3个亿左右的资金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同时,通过组建科技特派员、科技管家队伍、开发沈阳高企之家手机APP、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等形式为双培育企业提供技术、人才、信息、金融等多元化服务。

  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降低民营企业创新成本。我们着力建设的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已汇集原值13.12亿元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1863台套,面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发展平台服务机构201家,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对象提供科技服务。同时,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对民营企业委托服务机构开展的科技服务给予最高可达20万元后补助支持。

  三是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助力民营企业拓展融资渠道。组建沈阳市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面向民营科技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建立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鼓励银行、担保机构面向民营企业提供专利质押融资服务,助力解决融资问题。

  四是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创业服务。近三年来,投入9000多万元资金,支持12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7200家以上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另外,我们还通过市科技计划资金、专利成果转化资金、专利择优补助费等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给予支持。上述措施的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近三年来,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每年均实现了大幅增长,2018年我市高企业预计达1230家,双培育企业近1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431家,全市科技型企业群体不断壮大。

  开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评选表彰,是市委市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务实举措。总书记明确指出,东北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的内生动力。我市开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评选表彰正是市委市政府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充分彰显和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壮大的态度和决心,必将给全市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以强大的信心和动力。同时,开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评选表彰将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引导和助推民营科技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促进全市结构调整升级,为我市振兴发展做出更大贡献。通过科技创新百强评选表彰将在全市形成崇尚创新、争相创新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更好激发我市创新驱动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强化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有利于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为代表的新动能加快壮大,助推我市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市科技局将以我市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评选表彰科技创新百强为契机,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在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对首次入围的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将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支持,进一步激励民营企业加快成长和发展壮大。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从税收的角度来看,沈阳市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如何?

  沈阳市税务局:经济是税收的源泉,而民营企业又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我市税收的重要来源。我这里有一组税收数据,反映了我市民营企业15-18年的发展情况。一是民营企业规模不断做大。2015-2018年,我市民营企业税收由419.5亿元,增长到534.2亿元,年均增长8.4%,占比由44.4%上升到46.7%,提高了2.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社会保险费收入从184.2亿元,增长到317.6亿元,年均增长19.9%,占比由65.8%上升到66.7%,提高了0.9个百分点。二是民营企业质量不断变优。2015-2018年,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民营企业所得税由76.9亿元,增长到104.1亿元,年均增长10.6%,占比由37.6%上升到42.1%,提高了4.5个百分点。三是民营企业实力不断增强。近几年,大型民营企业逐年增加,2015-2018年纳税额超过亿元的民营企业分别为20户、30户、38户和50户,四年间增加了30户;年纳税额1000万-1亿的民营企业分别为535户、548户、634户和710户,四年间增加175户。

  总体来说,从税收视角反映的数据来看,近几年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后劲充足,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同时也为我市税费平稳增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作为全市重要的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我们税务部门近几年也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做了一定的功课,尤其是新机构成立以后,我们更是采取了很多的措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落实政策上。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国家减税降负新政。比如,增值税降税率、转登记、留抵税额退税,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以及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免土地使用税等各项优惠政策,把国家减税“礼包”及时送到民营企业手中。二是在纳税服务上。通过实施“一厅通办”、发布“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行容缺受理、应用电子档案系统等举措,大幅提高了办事效率,目前即时办结率已达93%,初步实现了“来了就办、来了快办”的目标。尤其是针对新办企业,通过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将企业开办环节缩短至3.5个工作日,远低于国务院要求的8.5个工作日标准,其中税务环节更是不超过1个工作日。同时,我们还深化民营企业纳税信用评定和信用修复,逐步扩大A级民营企业纳税人范围和激励政策清单,推进守信民营企业“口头申请即时办结”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支持。三是在规范执法上。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派单制,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行为,并将派单制与税收风险管理有机结合,实现了“无派单不执法、无风险不打扰”,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统一全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基准,实现同一违法行为同一处罚标准,真正做到“一把尺子”执法。同时,我们在机构合并后,还整合应用了“进户执法公示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避免多头入户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税务部门的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虽然我们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做了一定的功课,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但我们深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019年,我们税务部门将继续在落实政策、纳税服务、规范执法上下更大气力、做更多文章,争取为沈城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税务的新贡献,进一步展示新税务的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