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将于 6 月 21 日起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据悉,该活动将持续至 6 月 30 日,全市共有 51 家汽车销售企业参与。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在享受企业自身让利促销活动和政府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还可按以下标准享受额外补贴:
- 发票金额在 5 万元(含)至 10 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 3500 元/辆,新能源车补贴 5000 元/辆;
- 发票金额在 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 4500 元/辆,新能源车补贴 6000 元/辆;
- 发票金额在 20 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补贴 5500 元/辆,新能源车补贴 7000 元/辆。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购车补贴将由参与活动企业与消费者在购车上直接兑现。
此外,发布会上,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还对近期发布的吕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了解读。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吕梁市将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报废更新补贴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7000 元。
置换更新补贴方面,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山西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 1 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吕梁市内购买、省内上户的乘用车,补贴 2000 元。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者购买一辆新车只能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两类补贴的申领方式有所不同。报废更新补贴即日起即可申报,消费者需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置换更新补贴则由各县(市、区)具体实施,申报方式请关注各县(市、区)的相关政策公告。(记者:任建强 李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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