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晋中市委批准,晋中市纪委监委对祁县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学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学林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资产,对抗组织审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力,表面做样子、走形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消费卡,操办婚庆事宜中借机敛财;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多次违规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动;漠视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基层财务工作失管失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玩忽职守,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许学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损坏了党的形象,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学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许学林简历:
许学林,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山西祁县人,大专学历,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0月参加工作。
1985年10月至1991年8月,祁县西六支乡科员;
1991年8月至1996年2月,祁县县委政研室科员(期间:1992年9月至1994年9月,防爆灯具厂挂职厂长助理,1994年12月至1995年12月,挂职祁县西六支乡党委委员、祁城村党支部第一副书记);
1996年2月至1999年1月,祁县里村乡副乡长;
1999年1月至2001年2月,祁县里村乡党委副书记;
2001年2月至2003年12月,祁县西六支乡人大主席;
2003年12月至2006年6月,祁县东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年6月至2008年7月,祁县东观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8年7月至2011年5月,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祁县财政局局长(期间: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担任山西乔家大院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祁县政协党组成员、县委统战部部长、县财政局局长;
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祁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县财政局局长;
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祁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
2016年9月,祁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晋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