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沈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平在市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打击出租汽车行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了详细介绍。
为保护出租汽车行业合法经营者权益和广大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和道路交通秩序,为我市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出租汽车行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是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配合联动,全面提升打击出租汽车行业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联合作战、集团作战。我们将采取打防并举、多警联动、专群结合、部门协作、集中打击等工作举措,依法打击出租汽车行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治理出租汽车行业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彻底解决影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各类顽疾,全力维护良好的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和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突出重点,精准施策
此次打击出租汽车行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向一切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扰乱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宣战,向干扰出租车运营秩序和影响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说不。
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上,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重点打击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包括乱停乱放、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不依次等候等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打击干扰运营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非法营运、索要高价、拒载、强行拉客揽客、争抢倒卖客源、计价器作弊、违规拼客、非法安装出租车顶灯计价器等扰乱正常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行为;三是重点打击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有组织犯罪,欺行霸市,妨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组织、串联、煽动聚众滋事,机动车牌、证及相关标识制假、贩假、用假等违法行为。
在行动的目标地区上,将突出对火车站、客运站、地铁站等“三站”地区,以及商业街区、综合市场、城乡结合部、大学城周边等重点地区的治理。
在行动的时间安排上,将覆盖全天24小时,实行白天常态整治和夜间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并重点突出对晚高峰至前半夜等夜间时段的治理。
二、协同作战,凝聚合力
此次专项行动,是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将整合两个部门的资源,发挥两个部门的优势,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在市级层面,从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采取合署办公的方式,实行跨区域、全覆盖联合执法,全力提升打击整治力度。
在区级层面,各区公安机关和交通执法分中心成立联合执法分队,针对辖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打击。
在公安层面,公安交警、治安、刑侦等部门将结合日常工作,深挖打击出租汽车行业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对标乱象,源头严控
为从根本上解决下线车、高仿车、双色车等车辆非法营运问题,我们将从车辆源头管理入手,禁止非巡游出租汽车使用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身颜色样式标识或与其相近、相似的车身颜色样式标识。
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明确巡游出租车专用车身颜色,禁止非巡游出租车喷涂与巡游出租车车身颜色相近、相似的车身颜色样式标识,对于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业务。
对营运出租车变更为非营运的,需按规定清除营运标识并改变车身颜色,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手续。
对新注册或转入车辆使用巡游出租车专用车身颜色样式的,未经交通运输部门批准,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转入手续。
对已登记注册使用巡游出租车专用车身颜色样式标识的非巡游出租车,车主要主动变更车身颜色样式,并到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对未及时变更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车辆检验等业务手续。
四、全警参战,依法打击
在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将采取全警参战的工作模式,整合刑警、治安、交警等各个警种和属地分局及派出所力量,全部参与专项行动之中。对查处的出租车行业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依法处理,坚决做到罚款一批、拘留一批、逮捕一批。对具有组织性、规模化的垄断市场行为和带有黑恶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查处其牵头者和组织者,打击为非法行为提供车辆及营运标识来源等社会组织,坚决挖出背后的“保护伞”“黑后台”。对重点案件,深挖上线、追查下线,确保打击工作不留死角。对查扣的拼装以及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克隆出租车”,坚决依法销毁。对驾驶报废出租车、假牌套牌出租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吊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利用罚款、记分、暂扣车辆及驾驶证等措施,严查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并严格依法查处暴力抗法、聚众滋事、缠访闹访、阻碍执法、扰乱工作秩序等违法行为。
五、畅通渠道,举报奖励
为提升打击整治力度,提高打击整治精准性,此次专项行动将采取专群结合的方式,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整治行动,特别是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将给予重奖。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发现的出租汽车行业违法犯罪线索,对于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对使用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22820122等电话进行举报;对于非法营运线索可以通过12345等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对于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将逐一核查,逐一侦办,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