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石榴街道“四坚持”促进“综合查”有效推进

2024-01-04
来源:智慧中国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以“综合查一次”制度为切入点,强化依法监管、综合监管、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和监管创新,建立健全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体系,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全面梳理街道执法管理应用场景,实现由分头查变联合查,由多次查变综合查,由线下协同变线上线下一体联动,实现街道“综合查”工作机制全覆盖,依据《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若干政策措施(第4号)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石榴街道实行“四坚持”促进“综合查”有效推进。

  坚持全覆盖。突出街道监管执法领域的重点、难点、盲点,按照“一件事”思维实行清单化集成管理,开展综合监管,实现全面精准监管。

  坚持整体协同。发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综合执法管理效能,明确执法局职责边界,注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和联动,构建多专业、跨层级立体监管体系,促进监管服务整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联动闭环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为民监管、执法为民理念,创新监管服务方式,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注重释法说理,强化有针对性地跟踪服务和指导,最大程度利企利民。

  坚持公开公正。推进综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执法自由裁量,完善权利救济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通过摸底及场景清单制定、应用,建立基础数据库,完善工作流程,坚持广覆盖、多应用、见实效,梳理涉企综合检查事项进行全面“综合查”。结合检查要求,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向被检查37家单位解释综合执法领域较为常见、与企业经营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模式进行普法宣教,扩大“综合查”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有力促进被抽查企业自觉配合“综合查”执法检查工作。(苗运江 张峻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