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60岁以上人员驾驶三(四)轮电动车亡人事故多发的状况,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老年朋友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让每一个老年朋友都能平安幸福,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的意识, 石榴街道召开交通劝导员会议对辖区18个行政村(居)6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群体开展“五个一”专项活动,引导老年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各村按照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全体网格员逐户上门,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对家中有三(四)轮电动车的“见一次面、发放《致全县电动三(四)轮车车主的一封信》、谈一次话即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提醒、拍一张照(车主和车辆同框)、填一张表《三(四)轮电动车排查表》”。每个村的交通劝导员每天都要进村入户,在村头、集市、国(省)道和县(乡)道路平交路口进行安全劝导,交通安全知识家知户晓。
交警对违规上省道、县乡重点道路行驶的非标三(四)轮车、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查处,提醒群众,电动三、四轮车应该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具备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车辆获得CCC认证、拥有出厂合格证、拥有一致性证书四个条件,方属于机动车,且必须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并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按照机动车的法律标准进行交通出行和管理。除此之外的电动三、四轮车都是“非标”车辆,无法进行登记获取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驶。
行动中,交警采取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街道城区主干道、学校、商超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管控,强化对无牌无证的“三非”四轮电动汽车违法上道路行驶,两三轮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同时在整治期间,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微信、QQ、融媒体、移动公司等平台,发布集中整治通告,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需要购买“老年代步车”等四轮电动车,一定要事先上网查询工信部公布的合法电动四轮车目录,或向车管部门工作人员咨询,不在工信部公布的合法电动四轮车目录中的电动四轮车均属于非法产品,切勿购买。
石榴街道提出, 坚决遏制非标类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全力消除公共交通安全隐患,号召广大市民一起共同努力,携手净化石榴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东海县石榴街道办事处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