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创作示范基地评价准则》团体标准发布

2022-09-04
来源:艺术投资专业委员会    

    2022年9月4日,由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艺术投资专业委员会、河南省豫宛商会、河北省进出口商会、北京勤政联合书店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艺术品创作示范基地评价准则》团体标准(标准编号:T/EJCCCSE005-2022),在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世界前沿科技大会元宇宙与数字经济论坛正式发布。

   

  本次世界前沿科技大会邀请了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原常务副主席马培华,原卫生部副部长张凤楼,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沈宝根,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刘忠范,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中国工程院院士田伟,中国工程院院士俞梦孙,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陈军,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宝峰,中央党校教授汪玉凯等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分享元宇宙与数字经济研究进展与科研成果,聚焦前沿科技应用与产业发展。

    

    

   

  《艺术品创作示范基地评价准则》团体标准规定了艺术品创作示范基地的评级技术指标及评价准则。该标准适用于具有审美价值、收藏价值、研究价值的各类艺术作品的艺术品示范创作基地的评价准则。该标准从主观创造性、唯一性、唯美性、完整性、时代性等技术指标对艺术品级别及艺术品示范创作基地级别进行了划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该标准对于各类艺术作品的评价准则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进而推动艺术品示范创作基地的评价准则,具有极强的实践意义。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艺术投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郝云介绍了《艺术品创作示范基地评价准则》团体标准起草发布实施过程。《艺术品创作示范基地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申请立项后,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艺术投资专业委员会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标准起草专家研讨会议。分别对标准草案的结构与文字,相关概念的准确性,安全技术要求,与国际对标等,提出了修改意见,使标准不断完善。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艺术投资专业委员会拟设立美术、书法、舞蹈、音乐、文学、建筑、雕塑和戏剧等8个门类的“艺术品创作示范基地”。《艺术品创作示范基地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区域内文化艺术产业发展、人员就业、周边领域经济、周边产业有积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