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新闻发布会。市科技局党组书记李莹介绍,《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兴沈英才计划”),进一步聚焦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培育、创新体系完善等全市科技创新重大任务,以科技人才的引、育、留、用,实现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融合发展。因此,“兴沈英才计划”中涉及科技工作的政策措施,含金量相对很高、普惠面很广、突破性更大、操作性更强,充分体现了对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深入落实。
突出引育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
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才驱动。本次政策制定,充分突出科技人才在人才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让有创新意愿、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
在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能够破解企业“卡脖子”技术的创新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学家领衔的“项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项目资助。这是“兴沈英才计划”中含金量最高的政策。
在支持科技创业人才方面,聚焦提高科技企业增长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每年引进支持25个左右在沈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的人才团队,视项目落地、实施情况,启动阶段最高可给予团队1000万元启动资金,发展阶段累计最高奖励可达2000万元。在支持引进海外人才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与沈阳市企业开展合作的外国专家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2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海外人才按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
在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方面,每年支持100名左右40周岁以下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项目经费、10万元奖励。这些政策条款,形成了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海外引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体系,同时,更加注重“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
突出科技成果转化
促进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科技人才能力和价值的体现。“兴沈英才计划”首次设置了对中试平台的支持政策,以期通过中试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熟化转化,政策提出将对中试平台的建设投入、中试服务费用、中试项目数量和质量、中试成果转化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评价,择优对中试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此外,“兴沈英才计划”保留了3.0版人才政策中反响较好的促进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条款,比如,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沈阳市转化成果,按照技术合同费用5%的比例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最高50万元;对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视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情况,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效果,择优给予机构最高30万元奖励;每年遴选一批“服务之星”技术经纪人进行表彰,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突出创新平台建设
创新平台是吸引和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的重要阵地。全市1285个创新平台,汇集科技人才7万余名,其中,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6个国家级创新平台,集聚高层次和青年科技人才2000余名。本次“兴沈英才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力求以一流平台引聚优秀人才。政策提出,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对新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给予500万元支持;引进重大创新资源,根据市场化评估及投资规模,对落地的给予1000-3000万元支持,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新型研发机构,在培养集聚人才、服务企业创新、成果本地转化、孵化创业企业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达标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提升科创孵化平台功能,对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园(区),按载体内入驻企业年度贡献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针对“兴沈英才计划”的各项政策点,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优化办理流程,尽最大限度让科技人才知晓政策、用好用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