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西宁市就如何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下发紧急通知,加大因疫情影响受困群体临时救助力度,有力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群众,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11月3日起3个月内,对新申请低保、特困的困难家庭,取消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经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因疫情影响家庭生活陷入长期困难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按照“先纳入后审批”的原则,及时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其他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综合研判,减少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程序,及时予以审核审批,相关手续将在疫情结束后进一步完善。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原则上3个月内不开展动态管理,加大信息化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办理,进一步缩短救助时限。
加强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消毒和工作人员的疾毒防控意识,除工作人员外,外部人员(含家属、亲戚、朋友)不安排探访进入。放宽户籍限制,加大因疫情影响受困人员临时救助力度,发挥好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缺乏口罩、消毒液、手套等防疫物资或米面粮油等基本生活物资的,及时安排实物救助。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受困人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本着救高不救低的原则加大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