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决不允许打着能源保供的旗号破坏生态环境

2021-10-14
来源:内蒙古日报    

  10月12日,自治区能源局召开能源保供政策吹风会,自治区能源局有关负责人通报内蒙古能源保供措施及成效。会议指出,内蒙古将坚定不移地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决不允许打着保供的旗号破坏生态环境、回头走老路。

  内蒙古是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煤炭产能、外运量以及发电装机、发电量、外送电规模等均居全国前列,外送电范围辐射东北、华北、华东等区域,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战略下,做好能源保供工作,事关经济平稳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事关国计民生。

  内蒙古始终把保障能源供应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高位推动保供任务落实落地。在煤炭增产增供方面,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产能核增方面,主要对两类煤矿进行核增,推动先进产能释放,一是对机械化程度高、生产系统可靠、不需要新增占用林草地的现代化矿井进行核增,二是对矿区生态治理效果好,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露天煤矿进行核增。生态保护方面,同步推进核增煤矿环评等相关手续办理,确保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增加煤炭产量。特别是自治区政府成立了能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手续办理,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能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林草等部门联合执法,指导煤矿合理安排生产接续和生态修复,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内蒙古核增煤矿产能1.38亿吨,承担的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等18个省(区市)、5300万吨煤炭保供任务已全部分解给鄂尔多斯市40家煤炭企业,超额落实保供任务,且第四季度区内煤炭保供任务也已全部落实到位。

  自治区能源局提供的数据显示,随着各项增产措施的落实,内蒙古煤炭产量显著增加,尤其是进入10月份以来,煤炭稳定日产达到300万吨以上。10月9日,全区煤炭日产达到327万吨,主产地鄂尔多斯市达到234万吨,均为今年以来最高水平。

  在电力稳定供应方面,内蒙古加强电力运行监管,全力保障煤电机组应发尽发。同时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加强负荷侧用电管理,细化有序用电措施,坚守民生用电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电的情况发生。督促电厂在供暖季前将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此外,发挥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直保全覆盖,扎实做好冬季保电供热准备。截至9月底,全区电力装机总规模接近1.5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36%,1—9月全区累计发电量同比增长7.3%,高于全社会用电增速4.6个百分点,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总体充足。

  自治区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运行协调调度,全力增加煤炭供应,加快组织核增产能的保供煤矿安全生产,尽快实现达产满产;进一步开展具备核增潜力煤矿的摸排工作,加快煤矿生产能力核增,增加煤炭产量;加强中长期合同的履约监管,确保合同如期兑现;紧盯生产能力核增煤矿的安全监管,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增产增供。与此同时,全力稳定电力供应,加快推进新能源、自用煤电等电源和重要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型储能电站、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多渠道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为保障全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康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