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市场监管局网监科工作人员加强网络交易日常监测核查工作
近日,沈阳皇姑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接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一起网络交易行为举报情况移送函,称该局接到一消费者反映其网上购买的游戏键盘出现质量问题的举报,经核查被举报人实际经营地为沈阳市皇姑区,故依法移交皇姑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根据杭州方面提供的违法线索,执法人员于第一时间进行违法信息搜索检查,多次登录被举报网店收集证据线索,确定被举报责任人。4月22日,皇姑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和辖区市场监管所密切配合,在某小区物业人员的协助下前往涉案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为民宅商用,无营业执照,不符合《电子商务法》无需办理营业执照条件,涉嫌无照经营,同时对相关证据进行甄别,最终认定该举报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鉴于该店经营者违法轻微且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并主动与举报人沟通谅解,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制度的处理意见》等规定,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并在淘宝网上亮照经营。
截至目前,该店经营者已退还被投诉单号的全部货款,举报人答应撤件。
对此,皇姑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科长沙莎表示,在网络商品交易现已普遍化的新形势下,今后该局将进一步做好网络消费者维权工作,有力推动网络交易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