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布200个名单100个榜单

2021-03-02
来源:智慧中国辽宁中心    作者:张丽

  

  新闻发布会现场

  3月1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启动首批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和“揭榜挂帅”榜单情况新闻发布会。会议集中解读了有关政策文件,公开发布首批典型联盟试点名单和“揭榜挂帅”榜单,标志着全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多次强调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科技厅结合“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近期通过企业调研、需求征集,提出了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的目标、政策和服务模式。“十四五”期间,围绕做好“三篇大文章”的需求,全省将推进构建由企业做“盟主”的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000个以上,引导企业自发组建联盟3000个以上。同时,依托联盟实施一批“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攻克“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1000项左右,开发重大创新产品和关键零部件500个以上。在今年10个亿的省本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联盟建设和实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效率。

  会议公布的首批200个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名单和100个“揭榜挂帅”榜单,就是以企业为主体、以联盟方式支撑“三篇大文章”的具体行动。

  为了推动联盟组建的广泛开展,组织好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省科技厅制定了《辽宁省建设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工作指引(暂行)》和“揭榜挂帅”工作方案。

  1.推进构建联盟基本原则。一是聚焦产业发展需求。要着眼于统筹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围绕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建设发展需求构建联盟,着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二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要牢牢把握技术创新的经济活动属性,坚持由企业做“盟主”,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三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则。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市场机制建立契约关系,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四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要坚持以制度创新促进技术创新,充分激发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推动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

  2.联盟组建基本条件联盟由企业牵头按照市场机制自发组建,并具备以下3个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企业做“盟主”。“盟主”应为在辽宁省内注册并实地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大学或科研机构作为必要成员单位,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备比较优势;鼓励金融、中介等机构及产业关联企业参与联盟建设。二是有契约关系。已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之间建立起内在利益机制。三是有明确的市场目标。联盟以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能够形成生产力。

  3.联盟的主要任务。包括6个方面:一是组织开展“揭榜挂帅”等机制的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制约我省产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二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成员单位创新活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三是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四是整合成员单位优势,建设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支撑能力。五是推进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六是以“带土移植”等方式引进培养科技人才,加强科技人员的交流互动。

  4.“揭榜挂帅”的主要方向。围绕统筹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的技术突破需求,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推进落实攻关任务“揭榜挂帅”机制,依托联盟实施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适应辽宁产业需求、彰显辽宁科技优势的科技项目,通过建榜、定榜、发榜、揭榜等关键环节,鼓励具备条件的人才团队“揭榜挂帅”,促进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点新产品。

  5.对各地区的工作要求。各市及沈抚示范区要结合地区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细化、量化的实施办法,加强联盟管理服务、审核确认和评估评价等工作,运用市场机制推动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要出台支持联盟发展的政策举措,引导联盟组建,规范联盟运行,发挥联盟作用,服务联盟发展。要有序推动联盟构建,防止脱离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创新内在需求的“拉郎配”,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防止地区分割、封闭发展,防止造成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对市场竞争的压制。

  为鼓励和引导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组建,铺开“揭榜挂帅”工作,科技厅出台了《关于支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发展的若干政策》,改革优化省本级科技计划体系,切实加大对联盟的财政支持力度,推进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

  1.设立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试点示范激励计划,鼓励联盟开展试点示范,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分档次给予“盟主”企业100万元至30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各市同步提供配套政策,形成资金合力。

  2.设立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计划,支持“盟主”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机制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由省市两级财政和联盟企业按比例出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设立省“带土移植”引育计划,鼓励联盟“带土移植”引进域外科技人才和团队,根据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具体情况,采取“省市配套”和“一事一议”的方式,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给予100万元至1000万元支持。

  4.设立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重点科技攻关计划,支持“盟主”企业围绕产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

  5.设立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科技成果转化及中试基地奖励性后补助计划,对于联盟成员单位牵头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建设的中试基地择优给予后补助资金支持。对于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中试基地,采取“一事一议”的支持方式。

  6.设立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后补助计划,鼓励雏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自发组建联盟,视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给予相应比例的后补助支持。

  7.单个联盟年度最高支持不设上限,单个“盟主”企业年度最高支持金额可达到2000万元。

  8.打破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间的认定障碍,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实行项目课题制度,课题由“盟主”提出和确认,并视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9.鼓励有条件的联盟整合成员单位优势,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集成产学研各方力量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10.支持联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鼓励联盟成员单位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立国际合作基地、引进外国专家,带动相关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用好国际科技资源,在更高起点上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此外,为有效推进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建立内在利益机制,引导激励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科技厅制定了《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评估评价办法(暂行)》,适时对确定的典型联盟开展评估评价。评价内容包括10个方面:建设方向评价、利益机制评价、创新目标评价、创新能力评价、人才团队引进评价、资源集聚评价、成果转化评价、研发投入评价、平台支撑评价和综合实力评价。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择优确定一批典型联盟开展试点示范,并给予“盟主”企业政策激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