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现代乡村产业辽宁打造超百亿产业集群

2021-03-18
作者:张丽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奎男

  3月18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开启‘十四五’迈向新征程”主题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奎男、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刘永昌 、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处长王彪、 省农业农村厅农村改革处处长姜丽、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二级调研员曹延涛出席会议。该省针对实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和举措有关部门负责人做逐一回答。

  张奎男在明确发展目标中指出,2021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291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468亿斤以上。肉类产品产量达到380万吨,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建美丽宜居村1000个。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地区经济增长,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与全国基本同步。

  到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农村基础更加巩固,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正常年景下,粮食产量达到470亿斤以上,畜牧业、渔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农业绿色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农村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建设美丽宜居村5000个。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刘永昌

  记者: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今年和“十四五”期间,辽宁省在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有什么目标和打算?

  刘永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十四五”期间,把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抓住耕地、种子两个要害,强力推进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措施落实,力争粮食产量达到470亿斤,扛稳粮食主产省责任,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辽宁贡献。

  2021年,辽宁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正常年景下全省粮食产量达到468亿斤以上。重点采取4项措施。

  一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一方面,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为丰产丰收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调动地方和农民积极性。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支持降低三大粮食作物产粮大县保费补贴比例,及时发放稻谷、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提高种粮收益。

  二是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今年新建高标准农田325万亩以上,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三是积极提升种业创新能力。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开展种子重大技术攻关,重点加大优质高产多抗宜机收水稻、玉米新品种攻关力度。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培育有影响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

  四是加大技术集成推广服务。大力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组织实施好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加强绿色优质高效技术集成,推广全程机械化、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加强灾害性天气和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范,努力实现抗灾夺丰收和“虫口夺粮”。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二级调研员曹延涛

  记者:发展乡村产业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农业农村部已经出台了《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请问辽宁省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打算采取哪些措施。

  曹延涛:根据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辽宁省已经起草了《辽宁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近期即将出台。主要体现在四个依托。

  依托地域农业资源优势,选择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用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产值超1亿元的特色产业专业村。

  依托“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聚焦1-2个主导产业,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建设一批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区域主导产业、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用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

  依托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作为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核心区,通过科技集成、主体集合、产业集群,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用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培育品种品质优良、规模体量较大、融合程度较深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用3-5年时间,培育1个产值超1000亿元的骨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即白羽肉鸡产业集聚,培育人参、海参等20个产值超100亿元的农牧渔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处长王彪

  记者: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年,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请问今年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有什么举措?

  王彪:2019年开始,辽宁省实施了“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全省将牢牢抓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有利契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美丽示范村建设,在建成1337个省级美丽示范村的基础上,提升美丽宜居村建设标准,打造1000个美丽宜居村,促进乡村宜居宜业,让传统村落宜居,让乡村特色永驻,让乡村建设留得住乡愁。同时,围绕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等重点工作,科学施策、精准发力。稳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全省农村改厕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因地制宜精准选择农村户厕改造模式,继续强化农村户厕建设全过程监管,全面建设运维保障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和群众发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改善11656个行政村村容村貌。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环境管护机制创新,建立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机制,实行一体化建设和运行管护。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村改革处处长姜丽

  记者: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制度保障。请问目前辽宁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取得哪些成效,下步有哪些工作打算。

  姜丽: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安排,辽宁省应于2021年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有12000多个村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率超过98%,提前一年完成改革任务。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成效:一是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解决了集体资产权属不清、债权债务不实等问题,使农村集体经济有了一本“明白账”,为盘活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了有力支撑。共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1.63亿亩,集体资产1045亿元。二是建立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全省各地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给成员,建立了股份合作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即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了章程,按照程序选举产生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和成员代表,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三是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各地充分利用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采取自营、入股、出租等方式,盘活集体闲置资源资产,探索出土地股份合作型、生产服务型、产业发展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资金整合型等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收益的村6130个,较2017年底增加2025个(2020年数据预计今年4月底前完成统计)。

  下一步,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规范与发展并行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步骤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强基固本,确保产权制度改革完成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全面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出台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意见,建立全省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将集体资产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三是继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规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增强集体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