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中国讯:(刘入源)2021年1月15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止2020年12月底,全省2020年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76万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50万户的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
据介绍,为扎实推进项目实施,河南省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指导各地市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并且把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积极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自愿出资和承诺交纳物业费、补建续筹住宅维修资金的城镇老旧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计划。改造中,注意贯彻“共同缔造”的理念,充分尊重群众、发动群众,唤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家园意识,组织群众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群众意愿确定改造内容和标准,让群众监督改造工作质量,让群众评价改造效果,让老百姓满心满意。
同时,全省各地积极开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推广运用容缺办理、多评合一等措施,大大加快了项目审批进度。
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规模小、分布散、空间乱、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配套、实施物业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不少地方结合完整社区建设,积极进行探索创新,实施连片改造的片区改造模式。郑州市打破“小区问题小区解决”的思维模式,结合规模化社区建设,通过相邻小区联动改造,整合利用公共资源,实现连片改造。鹤壁市按照“合小并大、合乱并整、合块并片”的原则,整合零散楼院,拆除小区间围墙隔阂,实现资源、空间、设施共享。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河南省各地按照“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要求,根据城镇老旧小区实际状况,制定城镇老旧小区后期管理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巩固改造成果。比如,一是积极推行市场化物业管理。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实行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市、县级财政适当对接管城镇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或资金补助。二是推进居民自治管理。对规模小、分布散,难以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城镇老旧小区,连片打包,实行保障性物业管理。对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引导业主完善自治组织,建立自治管理队伍,选出楼栋长负责引导居民认管认养服务区域和具体项目,实现居民自我管理。
目前,全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待改造老旧小区还有1.4万个,2001-2005年建成的待改造老旧小区还有3000多个,共涉及居民180多万户。‘十四五’规划期末,河南省争取把2000年以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完成改造,并积极推进建成于2001至2005年的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