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新闻发布会,对开展“百园增效”行动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政策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兴辽表示,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仍处于加速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可避免的要占用土地。新的发展阶段,环境约束更强,资源供给更紧,我们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挖潜存量用地、优化土地利用供应结构与布局必然成为土地利用的主要出路,也必须成为主要出路。产业集聚区土地资源保障的方式,必须从过去过度依赖增量转向科学配置和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必须由过去的简单强调保障转向“保障+约束+倒逼”。
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是省政府在《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中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在科学分析我省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基础上,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任务的具体举措。省政府32号文有很多创新和亮点,为扎实开展好“百园增效”行动从多个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可概括为“用规划控总量,用多种措施盘盘活存量,用创新优增量,用机制提质量”。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林波说,许昌市率先在全省推出首批“标准地”出让。主要是通过区域评估前置、明确控制性指标,由“承诺制”代替“审批制”,改变了原有工业用地出让流程,实现了项目“拿地即开工”,让企业享受了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当前我们正在加快开展地块标准化、流程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平台标准化、监管标准化工作中的流程再造,为推行“标准地+代办制”“标准地+告知承诺制”改革提供基础支撑,着力形成“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出让制度。
实行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不超过20+有条件续期”的土地供应新政策,势必对我省招商引资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正在制定配套政策,鼓励企业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充分扩大企业用地方式选择权,降低实体经济初期用地成本,加快土地周转使用效率,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