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2020-09-07
来源:智慧中国辽宁信息中心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提升检察机关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参与度和贡献度,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一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当您关注到这份招募令之时,我们深信,您一定能感受到我们对您加入这一爱心行列的殷殷期待,渴望您伸出仁爱之手的丝丝真诚。我们更加坚信,您的一句暖心提示、一个微小动作、一次温暖关怀,都可以为爱心计划增添一抹亮色,为创建文明机关、文明沈阳注入新的气息。如果您有余时余力,力量无论大小,时间不计长短,只要心中有爱,有助人之愿请加入我们!”

  这份由沈阳市检察院青委会发起的招募令一经发出,“我报名参加!”的口号此起彼伏,一支由67人组成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正式成立了。他们朝气蓬勃、拼搏进取,成为沈阳检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9月3日,市检察院举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暨“检察蓝+志愿红”主题日活动。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志民同志,组织部部长周映辉同志,全国人大代表李潞、王丽、栗生锐、米忠义、侯漫路出席活动,各基层院有关领导、市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参加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向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授旗。

  

  接过旗帜后,全体青年志愿者庄严宣誓

  “美丽沈检,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参与到创建文明机关、整洁机关、美丽机关的志愿者队伍中来,规范举止、爱护环境,文明工作、友爱生活,集你我之力同做优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发扬者,以美丽言行争当文明沈检的缔造者、见证者。

  “志愿青春,奉献有我”。让我们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以暖心服务、法律服务、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以网络服务为沟通渠道和补充形式,以功能服务为特色载体全面开展志愿服务,为和谐文明沈阳建设注入检察力量。

  “立足本职,践行使命”。让我们通过志愿服务,在社会“大课堂”和发展“大舞台”上,强化服务意识和身份认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书写公平正义的新篇章,为法治沈阳、法治辽宁、法治中国贡献青春力量。

  传递爱与暖,散发光与热,青春志愿行,奉献新时代!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冬讲话

  吴检察长指出,从张为检察长手里接过来的不仅是一面旗帜,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希望志愿者团队提高认识、珍视信任,坚持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沈阳振兴发展大局和全市中心工作,努力以关爱弱势群体、心系人民群众的新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开展公益服务、共创良好环境的新行动弘扬文明新风,以规范举止、文明工作、友爱生活的新实践推动打造精神家园,争当时代美德的弘扬者、法治力量的传导者和活力机关的建设者,以扎扎实实的志愿服务成果打造沈阳检察新品牌、凝聚满满正能量。

  青春因奋斗而亮丽,社会因奉献而美好。希望志愿者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情怀、担当与活力,用爱心传承文明,用真情奉献社会,用行动践行诺言,努力为建设文明城市、法治沈阳、幸福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志愿者在行动,检察蓝护航创业者——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将爱进行到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护“未”有我——法治进校园,普法零距离——送法进社区,创城普法宣传——青年志愿者在行动,从我做起——共建文明整洁节约机关。

  辽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