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再上新台阶

2020-09-02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 丽

  

  近年来,沈阳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三项核心指标,稳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全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服务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

  9月2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曲阿翔表示,围绕“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三项指标的提升,近年来,市法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先后出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司法保障措施,开通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案件集中审判力量快立快审快执,减轻企业诉累;扎实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多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认真办理企业诉求;与市工商联建立合作机制,联动开展商会调解,建立完善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研究制定《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十项措施》《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诉讼调解指导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和速裁快审中心或速裁庭,完善内部协作机制,加快案件流转,提高办案效率。全面破解“执行难”,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加大对失信惩戒打击力度。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诉前解纷联动机制建设。在东北地区率先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和管理人竞标制度,加强破产管理人团队建设,完成“辉山乳业”“北方重工”“沈阳机床”等重大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曲阿翔表示,本次《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对三项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破产清算案件平均办结时限力争控制在1年以内,网上立案率达到40%以上等。市法院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精准发力,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一是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指标。推进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指导与管理,切实提高管理人的行业执业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加强对股东权益的司法保护,保障中小投资者程序性权利和案件实体公平公正处理。三是进一步强化执行合同指标持续巩固和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柔性保全”“善意执行”,切实维护胜诉企业权益;加快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智慧法院建设,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三项指标的提升,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和监督,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鼎力合作,共同助力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