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0年将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2020-05-22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丽

  

  沈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21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沈阳市社区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丁奇志出席会议。

  丁奇志表示,2020年,是住建部对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城市的考核验收年。作为试点城市之一,2020年沈阳市将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100%;以社区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10%,“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达到90%;全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实现达标学校100%。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2019年度分类工作任务。全市91家市级公共机构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已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共435个,占全市社区总数的50.29%。其中,完成“示范片区”46个,占比为5.3%;完成“达标片区”389个,占比为45%。全市865个社区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已全部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134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35个分类示范村通过验收。大辛、老虎冲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日均处理能力720吨,能够满足目前我市餐厨垃圾处理需求。大辛、西部焚烧发电项目2019年11月20日实现并网发电试运行,老虎冲焚烧发电项目已于2019年年底投入运行,全市日焚烧处理能力达到7500吨,可实现其他垃圾“日产日清”。

  2020年一季度,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沈阳市分类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从2月下旬开始随着复工复产工作的推进,现已基本进入正常工作状态。截至目前,全市已投放可回收物回收箱3248个,完成率70.45%;已投放有害垃圾暂存箱1806个,完成率63.05%;已投放厨余垃圾桶12000个。

  丁奇志表示,沈阳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根据不同区域和行业特点,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细化为“二三四五”分类法:

  “二分法”:在街路、广场、公园、景区、文体场馆、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实行“二分法”,即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三分法”:在居民小区、一般办公场所、沿街商铺(无餐饮)实行“三分法”,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居民的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入其他垃圾)。

  “四分法”:在集中供餐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设有餐厅的宾馆、写字楼,以及部队、学校、医院、饭店、商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实行“四分法”,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也按“四分法”分类,将厨余垃圾投放到小区指定的厨余垃圾投放桶。

  “五分法”:在农村地区推行“五分法”(“五指分类法”),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建筑垃圾、其他垃圾。

  此外,居民小区分类设施设置要求,每个封闭居民区至少要有一套分类设施,包括一个可回收物回收箱(智能或防盗),一个有害垃圾暂存箱,以及原有的其他垃圾桶;每个社区设置一个环保屋,屋内有可回收物暂存区和有害垃圾暂存区,负责暂存本社区内居民投放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对于非封闭居民区或者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封闭居民区,可以采用普通的塑料垃圾桶,以粘贴分类标志的方式,开展分类工作,但按此方式设置的分类桶,要求有桶边督导。

  在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中,按照创城要求,各区在“其他垃圾”投放区域要设置分类宣传指示牌,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在居民区内设置分类宣传指示板或指引牌,宣传垃圾分类,指引本居民区居民到附近环保屋、智能分类设备、有害垃圾暂存箱等点位分类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规范生活垃圾标志标识。按照住建部2019年12月1日颁布的分类标志标识规范,对原有垃圾分类设施上的标识进行更新;按照《沈阳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实施方案》(沈分类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开展居民动员和宣传;在居民家庭推广“两桶一袋”或“一桶一袋”。为方便市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建议居民在家中设置其他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和可回收物收集袋,有害垃圾随时产生随时投放至小区的有害垃圾暂存箱。厨余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居民家中设置“两桶一袋”,即其他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和可回收物收集袋;一般居民小区家中设置“一桶一袋”,即其他垃圾桶和可回收物收集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