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境外来沈新冠肺炎患者目前全部治愈出院

2020-04-27
作者:张丽 吴晶

  

  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现场

  4月26日,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佳标在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期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情况。

  据陈佳标介绍,3月24日新闻发布会以来,市防指又连续印发了第10号、11号令,第12号、13号、14号通告,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沈阳市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专项工作组成立以来,有为市长高度重视,每天专题研究部署,多次深入机场口岸和部分社区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加强涉外疫情输入形势研判、加大人员筛查和管控力度、加强隔离设施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国家和省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2月18日以来,全市累计排查境外来沈人员14620人,其中,中国籍13408人,外国籍1212人。目前,集中隔离301人,解除隔离14319人;

  3月23日开始,累计承担北京分流航班14架次,入境总人数3777人;3月27日,落实由第一入境地采取集中隔离措施以来,累计集中隔离2237人,目前隔离547人,隔离期满14天离沈1690人;

  截至4月25日,累计接收境外来沈症状异常人员411人;累计发现境外来沈人员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15例。目前,已全部治愈出院。

  为落实省防指《关于进一步落实就地集中隔离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市防指统筹调度,合理调配工作力量,机场现场指挥部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海关、边检、民航、机场等中省直单位和公安、交通、卫健、文旅、商务、外办、贸促会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不断优化境外来沈人员安置流程。目的地为本市的,由各区、县(市)工作专班负责接回并落实集中隔离;目的地为省外及省内其他城市的,分别由市交通局、文旅局和包保区县负责转运和集中安置,全部落实集中隔离14天措施;分流航班人员,目的地为北京的,解除隔离前由市文旅局会同包保区县将人员信息传送给机场,由机场负责安排航班赴京;相关人员信息由境外组(信息小组)通过省防指境外组通报相关省(区、市)政府。对于身体异常人员,由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直接转运至指定医院。

  市防指高度重视集中隔离安置工作,市文旅局牵头成立了入境隔离安置宾馆指挥中心,制定了《沈阳市境外入沈人员集中隔离安置工作指导意见》《沈阳市境外入沈人员集中隔离宾馆工作指南》等工作方案。截至4月25日,全市正在使用的隔离安置宾馆36个,现有隔离人员2322人。每个隔离宾馆配备警力、医护人员、志愿者及相关工作人员20余名,对隔离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个性化服务,及时解决各类问题,保障隔离宾馆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市本级隔离宾馆形成了由工会、妇联、团委、产业转型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业研发服务中心等包保单位牵头,公安、交通、文旅、卫健、应急、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安全保障、封闭转运、集中隔离、医疗救治、信息推送各环节运转协调、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体系到位;各安置宾馆针对老人、婴幼儿、孕妇等特殊群体不同需求,确保温馨服务到位。同时,注重对入境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关注隔离期间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心理危机高危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对境外入沈人员全部采取针对性、常态化管控措施,市防指在坚决做到“三个一律”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解除集中隔离入境人员的后续监测和管理工作。从4月22日开始,对于14日内来沈返沈的入境人员,个人要及时主动向社区(村)报备,纳入联防联控体系,入沈前已实施集中隔离观察且可以出具当地解除隔离证明的,要继续进行14天单独居家隔离观察,并在隔离第7日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于不具备单独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要继续实施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在隔离第7日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市防指要求全市上下高度警惕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牢固树立常态化防控意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的重点工作。按照“完备、严密、高效、集约”原则,构建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体系,压实常态化防控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的人员、物资、资金、场所等要素保障。加快形成常态化防控队伍,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间的联动配合,重点细化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管理措施。保证无缝衔接和闭环运作,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效,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

  下一步,沈阳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严防疫情境外输入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防严控、精准精确、柔性管控、有力有序,切实将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拓展全市疫情防控良好形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