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印发防控疫情提醒告诫书

2020-01-28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吴井东

  1月27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加强医疗防控用品药品及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副厅长刘顺昌表示,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厅长刘化文为组长,全体厅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单位的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作为全省价格监管的职能部门,省市场监管厅将价格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重要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要求,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在省内媒体和部门网站上向省内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是价格监管的一种通用方式,《提醒告诫书》明示了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强调重点严厉打击哄抬防控新型肺炎应急药品、消杀药械、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1月26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向防控疫情医疗用品生产企业、各类医药用品经销单位累计发放《提醒告诫书》8520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震慑作用。

  二是印发《关于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商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吉市监争字〔2020〕11号),要求各地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药品和重点商品,部署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疫情防御期间,每日抽查部分零售药房、超市、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密切关注对防控疫情的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商品以及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截止到2020年1月26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96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625个,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25起,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坐地起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假宣传、散布涨价谣言等价格违法行为,较好地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与长春市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市区内开展联合执法。1月26日至1月27日,省市场监管厅与长春市局在长春市区针对疫情防控医疗用品药品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共检查15家药店,1家大型超市,发现这些药店经营的口罩、相关消毒用品非常紧缺,但价格相对平稳,超市经营的各类重要民生商品品种丰富,价格基本稳定。

  刘顺昌还表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1月25日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1月26日,省市场监管厅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视频会,对加强医疗防控用品药品及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省市场监管厅将本着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理念,持续加大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用品药品及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一是开展最严密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治相关的口罩等商品及生活必需品开展“拉网式”价格监督检查,对药店、商超、农副产品市场、商业街区、电子商务平台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是进行最严肃的提醒告诫。向各市州、县市区局提供《价格提醒告诫书模板》,要求各地统一印制告诫书,发放到所有医疗用品生产和经销单位,加大提醒告诫力度,持续加强对经营者的引导,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采取提醒、告诫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推进价格监管关口前移。

  三是实施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违法情节较重的处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四是做出最严谨的举报处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置。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五是开展最严格的督查指导。省厅将派出五个督导组分赴各地,对各市、县防控疫情市场价格监管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取得实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